解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与网友在线交流。  
 6月24日下午15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做客中国政府网,就《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出台背景,战略纲要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举措、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意义等方面内容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将围绕十六字方针实施战略 
 
 网友: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国外相比有哪些特点?《纲要》的推出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哪些影响?这种影响到底有多大? 
 
 张勤:与美国比较,美国并没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这样一个文件,美国是以各种各样的法案或政策来构建知识产权战略的。我国则是以政府组织的方式,汇集各方面的力量经过系统研究后制定的战略,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 
 
 和日本相比,我国的战略也有一定程度的差别。日本战略是由前首相小泉推动的,实施速度很快:2002年4月发表演说,7月出台大纲,11月国会出台基本法,一年之内就推出了这一系列举措,而我们则经历了三年的时间。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制度,我国是在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的时代,同时也是在知识产权国际化的背景下来考虑知识产权问题的。中国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也是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大国,我们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知识产权问题也就更凸显其重要性。  
 
 网友: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战略,应该是一个庞大的战略体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如何才能有条不紊地推进战略实施?政府在这方面是否有明确的总体指导方针? 
 
 张勤:从宏观层面来看,第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制度体系的构建,所以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第一个重点就设定为“完善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这个制度包括法律法规、行政管理体制、司法执法体制、行政执法体制等等,以及他们彼此之间关系的协调,还包括政策。中观层面有行业、地区,他们有各自的知识产权举措;微观有公司以及个人。知识产权战略确实是很庞大的系统。  
 
 从国家宏观知识产权角度讲,我们的重点是更多地关注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从推进战略方面来讲,我们的战略是由20个专题和一个纲要构成的,《纲要》是以20个专题前期研究为基础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在中央层面搭建了一个30多个政府有关机构合作的平台。这一层面不包括地方、行业、企业。不过,在制定纲要的过程中我们听了地方、行业、企业很多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要利用在构建战略过程中搭建的平台,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有效地具体推进实施。  
 
 总的来讲,知识产权战略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我们的指导方针就是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要围绕这十六字方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重点是合理有效地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网友:为实现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国家将哪些方面的内容作为战略重点?  
 
 张勤:一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过去中国的四大发明并没有作为知识产权成果来保护,是因为我们那时候没有建立知识产权制度,所以如何合理有效地完善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这是第一位的。 
 
 二是创造和应用。知识产权首先要有创造。这个创造当时并不只是一般的科学创造或者文化创造本身了,我们讲的是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是目的。运用有很多内容,除了自己实施、许可他人实施、和他人共同实施等,还有很多方面。 
 
 三是保护。知识产权立法就是保护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不被他人不当使用,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很多国外学者就讲知识产权有两个轮子,一个是保护,一个是防止滥用,两个轮子一起转,知识产权就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合理、协调发展,如果不能够协调运转的话这个车可能就会偏倒。  
 
 五是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对知识产权究竟要如何认识,要形成什么样的文化,大家并不是很清楚。所以要加强教育,提高意识,我们对知识产权文化的界定是: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把这12个字变成每一位心中的文化理念,这就是我们要的知识产权文化。  
 
 纲要制定后将大力开展相关行动 
 
 网友:纲要明确了实施战略的七大专项任务,具体内容有哪些?20个专题都涉及哪些内容?  
 
 张勤:七大专项任务是按照知识产权的类别,比如商标、专利、版权等进行的分类,对特定的类别彼此之间有些不太相同的特殊性做了规范。20个专题的研究主要是为了制定《纲要》做的技术性工作。20个专题包括了非常丰富的内容。比如有六个方面知识产权宏观问题,包括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目标应该如何设定,要经历什么样的发展阶段,人才、宣传、科技、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等等比较宏观层面的研究。当然,也有按照知识产权分类进行的研究,另外还有一些也是宏观性的,像执法体制,或者是司法保护等问题的研究,我们也从中介服务、信息产业、中医药等一些特殊的、传统的类别设立了专题来研究。这些研究工作为我们制定战略纲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网友:知识产权局在加大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力度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纲要发布后是否会采取相关的专项行动? 
 
 张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仅仅体现在知识产权这件事情重要,更在于这项战略更多的触及的并非具体项目、工程,而是在于从政策、制度设计、观念、体制等方面来解决知识产权整个制度构架的问题。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角度看,我们将要采取落实纲要的各项措施。首先要宣传,让大家知道、了解、领会知识产权战略,然后就是要按照战略里面规定的举措,逐步落实。  
 
 我们一直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按照国务院新公布的部门工作职能调整,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工作职能转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我们要继续开展好这项工作。应该说中国目前还是存在着维权成本太高、侵权风险太低导致侵权现象的治理还不尽如人意的问题,还要继续花力气解决这个问题。这就是我们其中的一项行动。 
 
 将采取措施降低维权成本 
 
 网友:知识产权进入国家战略层面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但我更关心如何实施。如何保证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小企业都行动起来?他们对《纲要》的反映如何? 
 
 张勤:我认为跨国公司对中国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是非常重视的,相对而言,国内企业这方面的意识不如国外企业这么高。为什么呢?当然,一方面是外国的这些跨国公司的利益很大一部分是和知识产权相关的;另一方面也说明人家的知识产权意识比国内企业高。  
 
 网友:一个制度的健全完善不仅要有法律法规,还需要配套政策。纲要专门提到了要“强化政策措施”,这是否意味着要强化公共领域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协调衔接?  
 
 张勤:公共领域政策和知识产权政策是比较特殊的问题。一方面要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来激励企业创新,包括保护企业医疗产品、药品专利,使销售这些产品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公众的承受能力。  
 
 网友:打击侵权行为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怎样才能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权行为? 
 
 张勤:通过这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我们认为,确实需要采取措施有效降低维权成本。比如我们要想办法减少侵权诉讼审理层级。  
 
 另外还有一种不确定性成本,你在四川省打官司、山东省打官司和在北京打官司,不同的地方判出来的结果可能还不一样。解决的方案已经有很多种,我们现在正在讨论过程中,现在也还不太方便将这些没有成熟的方案向社会公开,但是努力的方向我们已经明确了。 
 
 处理好国际惯例与本国制度之间的关系将是下一步重点 
 
 网友:我国的《专利法》正在进行第三次修改,据说今年就要提交人大表决,现在进展怎样?较前两次修订,此次《专利法》修改的变化究竟有多大?在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大背景下,这次《专利法》修订有什么特殊意义? 
 
 张勤: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完成收集社会意见阶段了,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办现在正在广泛地征求意见。法制办会同人大法工委、知识产权局等几个部门走访了一些省,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做了一些调查研究,正在做充分的准备。在今年我们按计划是要提交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的。现在还没有提交到人大去,还在法制办这一阶段。  
 
 这次《专利法》修改会有一些实质性的修改内容。关心《专利法(草案)》的朋友会发现在文字表述、实体内容也都会有很大的不同。在新的《专利法》中,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授予专利权的标准。又比如,我们增加了要求,如果你的发明是基于遗传资源的,新的《专利法(草案)》规定必须公开来源,如果是来自于某一个明确的主体的话,那么根据分享的原则,还要在实施过程中和相应的原始权力来源人有一个互利分享的原则。 
 
 网友:标准是技术发展的最高境界,没有标准制定的话语权就意味着受制于人。我国企业此前已经在多个领域吃过这方面的大亏,自己辛辛苦苦生产,到头来很大一部分利润却被别人拿走了。不知道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里有没有应对这一问题的内容和措施? 
 
 张勤:一般按照国际惯例对于这类标准通常要采取无歧视许可的原则,甚至是要尽量排斥专利,尽量少的把专利放进来。过去的惯例一直是一样,中国也是如此。但是现在从高新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的发展来看,首先你要采用新技术,那么这些新技术往往都有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的保护,那就要处理好我们如何把专利适当地纳入到标准中来的问题。另外一个标准就是事实标准,它不是由机构制定,是由一些企业自己相互联合。 
 
 所以无论是哪种情况下制定的技术标准都和知识产权有关,而各个国家在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上又都有相应的规范措施。所以如何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确实是非常重要的,也是识产权战略研究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  
 
 将建立国家级专利转化平台 
 
 网友:现在上网获取信息非常便捷,能够迅速取得各种各样非常有价值的信息,一旦加强了版权保护,是不是这种便捷、快速的信息获取手段就会大打折扣?政府准备如何平衡保护版权与保障信息传播的关系? 
 
 张勤:应该说互联网的出现确实是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的一项挑战,这个问题不仅中国有,美国、日本、欧洲全世界各国只要有网络的地方其实都面临着共同的问题。因为在网络发达的时代,不需要买门票去看表演了,也不需要买光盘就能听到歌曲了,在网上就可以直接下载,这样一来作品的收益权如何得到保障就成为一大问题。没有利益保障就无法鼓励创作,所以我们必须要保障权利人的利益。因此,对互联网这一新生事物,如何平衡保护版权与信息传播的关系还需要研究。  
 
 网友:现在专利转化市场有很多欺骗行为,相信每个专利权人都收到一大堆信函,被骗的不在少数,而我们的专利率只有10%左右,大部分职业发明人迫切需要的是低成本高效率专利转化,希望专利局能建立一个正规高效率的专利孵化平台。 
 
 张勤:事实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我们从前年开始也已经在推动一个“全国专利技术转化交易平台计划”,现在大概已经有39个城市成立了挂国家专利平台牌子的转化交易中心。迄今为止,大约60%的专利申请人是非职务发明人,我们要以政府公信力为基础,通过国家建立的转化平台向这些发明人提供高质量、高品质的服务,只要到这个平台上,绝不会出现漫天要价行为,甚至资金都可由政府来出,有专业人员进行服务,而且是常年性的。  
 
 《纲要》对我国澳门及香港地区同样有指导意义 
 
 网友:可否公开各省市申请专利国家补助的具体情况?个人认为现在专利补助制度缺乏合理有效制度制约。 
 
 张勤:专利国家补助固然是有选择性的,这里面选谁不选谁就有一个主管判定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监督程序,那就有可能出现问题,所以确实需要完善这个制度。另外,专利资助政策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不分青红皂白地予以支持,这容易导致不正常申请的问题,所以我们现在要解决的是这两方面的问题,刚才网友所说的只是一方面的问题,我们现在对这两方面的问题都在想办法解决。  
 
 网友:建议降低专利代理机构设置的门槛,例如现有规定“合伙人必须3人以上”,“涉外专利需要知识产权局审批”等等。这种制度严重制约我国专利制度的推广,希望废止。 
 
 张勤:我们在征求意见的时候也听到了有关的意见。之所以要三个代理人才能成立代理事务所,一方面是为了保证专利代理质量,另一方面对避免给申请审查机关带来不必要的公共资源浪费。由于要保证专利申请质量,因此要限定一定的人数。  
 
 至于你所说的问题确实也存在,因为门槛高,就降低了市场的竞争程度,没有充分的竞争,这可能对这个社会的服务、甚至本身质量的提高也有制约。我们现在找的是一种平衡,首先对于对外代理的审批,在新的《专利法(草案)》中准备取消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竞争过滥,如果竞争过滥,最终受损的是社会公众的利益。 
 
 网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是否适用于澳门特区和香港特区? 
 
 张勤:根据一国两制原则,《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不适用于特区。不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不是法律性文件,而是一个政策导向性文件,因此,我个人认为,纲要所体现的精神对于香港、澳门地区也都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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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苏延律师-行政管理部-葛  发布时间: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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