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延所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形成战略合作关系

 

苏延所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形成战略合作关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额拨入。集团总部设在北京,总裁为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在全国4个直辖市、除青海、宁夏、西藏之外的24个省会城市和深圳、大连2个计划单列市设有30家办事处;辖属金融业务类(长城金融租赁、长生人寿保险、长城新盛信托),中间业务类(长城融资担保、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长城金桥咨询),辅助业务类(长城国富置业、长城环亚国际、长城国融投资、长城宁夏资产)共三大类、10家平台公司。

    自成立以来,先后收购、管理和处置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其他各类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近7000亿元,圆满完成了国家赋予的“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国有银行和国企改革,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的历史使命。 

    近日,苏延所完成了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战略合作:苏延所凭借自身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优势,成为其业务上的战略合作伙伴,协助其完成尽职调查、不良资产收购、信托、融资租赁、委托银行贷款、增信等法律服务。

    通过本轮战略合作,完善了苏延所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战略部局,为苏延所投资融资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平台,有助于今后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全的投资融资法律服务。

发布人:苏延律师-行政管理部-葛  发布时间: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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