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延所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形成战略合作关系

 

苏延所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形成战略合作关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629在北京成立。2012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UBS AG、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附属机构中信资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和Standard Chartered Bank(通过其全资附属机构Standard Chartered Financial Holdings持股)四家战略投资者,公司注册资本为30,140,024,035元,四家战略投资者合计持有公司16.54%股份。公司性质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2013年121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宣布,该公司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开始买卖,股份代号为01359。中国信达成为首家登陆资本市场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经核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2.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3.破产管理;

 4.对外投资;

 5.买卖有价证券;

 6.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

 7.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

 8.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

 9.资产及项目评估;

10.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近日,苏延所完成了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战略合作:苏延所凭借自身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优势,成为其业务上的战略合作伙伴,协助其完成尽职调查、并购资金管理、不良资产收购、信托、融资租赁、委托银行贷款、增信等法律服务。

    通过本轮战略合作,完善了苏延所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战略部局,为苏延所投资融资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平台,有助于今后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全的投资融资法律服务。

发布人:苏延律师-行政管理部-葛  发布时间: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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