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务

江苏苏延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投资融资法律服务。

江苏苏延律师事务所此项业务的负责人是戴运龙律师。

江苏苏延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融资租赁法律业务包括:

一、飞机、船舶、机器设备、医疗器械、汽车等商品的融资租赁业务;

二、为客户现有融资租赁方式、架构进行全方位法律诊断业务;

三、根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制融资租赁方案;

四、融资租赁与资产证券化(ABS)对接法律框架设计及相关法律业务;

五、与融资租赁有关的纠纷处理;

六、与融资租赁有关的其他诉讼或非诉类法律业务。

 

▼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话题几乎无人不知,但问题却始终无法得到行之有效的解决,虽然不少银行也纷纷转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服务,却仍有大量的企业被逼走上了民间借贷之路,那么问题究竟出在了哪里?有银行相关人士称,由于不少中小企业存在极高的信贷风险,所以不是银行不肯贷,而是银行想找到合格的企业太难,风险大。在这样的背景下,不少业内人士开始把目光转向另外一个正在兴起的融资工具融资租赁。国务院新36条细则做后盾,融资租赁将成为国内中小企业融资新渠道。

▼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二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 当前融资租赁主要有如下几种:
▽ 简单融资租赁   
简单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好坏不负任何责任,设备折旧在承租人一方。
▽ 杠杆融资租赁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 委托融资租赁   
一种方式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电子商务租赁即依靠委托租赁作为商务租赁平台。   
第二种方式是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或第三人购买租赁物,出租人根据合同支付货款,又称委托购买融资租赁。
▽ 项目融资租赁   
承租人以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效益来确定。出卖人(即租赁物品生产商)通过自己控股的租赁公司采取这种方式推销产品,扩大市场份额。通讯设备、大型医疗设备、运输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经营权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其他还包括返还式租赁,又称售后租回融资租赁;融资转租赁,又称转融资租赁等。
▽ 经营性租赁   
在融资租赁的基础上计算租金时留有超过10%以上的余值,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选择续租、退租、留购。出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提供维修保养,也可以不提供,会计上由出租人对租赁物件提取折旧。
▽ 国际融资转租赁   
租赁公司若从其他租赁公司融资租入的租赁物件,再转租给下一个承租人,这种业务方式叫融资转租赁,一般在国际间进行。此时业务做法同简单融资租赁无太大区别。出租方从其他租赁公司租赁设备的业务过程,由于是在金融机构间进行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是依据购货合同确定融资金额,在购买租赁物件的资金运行方面始终与最终承租人没直接的联系。在做法上可以很灵活,有时租赁公司甚至直接将购货合同做为租赁资产签订转租赁合同。这种做法实际是租赁公司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租赁公司做为第一承租人不是设备的最终用户,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赁物件的折旧。转租赁的另一功能就是解决跨境租赁的法律和操作程序问题。

▼ 苏延律师参与、提供的设备融资租赁服务:
▽ 行业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设备制造业(飞机、船舶、工程机械、其他设备等)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城市公共交通业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卫生行业(主要是医院行业)   
·其他适宜租赁的行业
▽ 设备   
·铁路运输设备:如机车、动车组等   ·电网的电力设备:如变压器、变电站
·火电生产行业所用的设备:如汽轮机组、锅炉设备、发电机等   
·水电生产行业所用的设备:如水轮机、发电机等   
·核电生产行业所用的设备:如核岛、常规岛、汽轮机、发电机等   
·新能源发电设备:如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发电机组等   
·飞机:包括干线和支线飞机   
·船舶及其制造行业:如CCS级及以上的船舶,船厂的船坞设备等   
·机械设备:冶金、矿山、医疗、印刷设备等   
·机场大型设备、港口大型设备   
·石油石化开采和炼制设备、化工品生产设备   
·大型工程建设设备:如铁路架梁机、铁路运梁车、挖掘机、塔吊等   
·公路维护保养设备   
·制造业的高价值生产线   
·其他可租赁的大中型设备

发布人:苏延律师  发布时间: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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