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解读系列五:模式

 五、互联网金融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创新。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从六类到十类,也说法不一。本文尝试作自己的归纳(“八大主类、二大辅类”)。其中部分模式限于资料来源,将仅以中国为例。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
如果从中国人民银行已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来看,第三方支付的范围涵盖了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和银行卡收单等七大业务类型。其中,互联网支付是本篇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所要讨论的主要类型,当然,也可能会涉及到银行卡收单等其他类型。特此说明。
第三方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中资金支付、结算的环节,在中国发展至今,可分为“线下支付”、“线上支付”和“移动支付”三种模式。可以说第三方支付起于“线下支付”,兴于“线上支付”,并以“移动支付”代表着未来。
1.线下支付
在线下支付中,主要有收单机构、转接机构和发卡机构;其中收单机构和发卡机构可以是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而转接机构则必须由银联来承担。线下支付(线下收单)规模巨大,在中国主要代表有银联和拉卡拉。
拉卡拉(Lakra)成立于2005年1月,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便民金融服务公司和线下支付公司,并于2011年第一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拉卡拉是首批获得央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致力于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日常生活所必须的金融服务及生活、网购、信贷等增值服务。拉卡拉董事长孙陶然曾公开表示,拉卡拉的发展分三个层次:1.0阶段是是日常金融类服务,比如余额查询、信用卡还款、转账汇款等;2.0阶段指生活类服务,包括机票、演出票、彩票、租车等;3.0则是便利购物服务,即通过引入像京东凡客携程艺龙这样的精品商户,让用户更为方便地购买一些产品。集团
2.线上支付
线上支付与线下支付相比,具有开放性、低成本的特点。目前线上支付分为两种:网关支付(Payment Gateway)和虚拟账户支付。
网关支付是在网站上设置银行网银接口,客户支付时接入相关银行网银完成支付。网关支付主要集中于B2C(Business-to-Customer,“商对客”)领域。网关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主要提供的是通道功能,附加价值太少,能够区分的可能仅仅是系统稳定性、服务能力以及信用度;以首信易为代表。
首信易(PayEase)成立于1999 年3月,是中国首家实现跨银行跨地域提供多种银行卡在线交易的网上支付服务平台,支持全国范围数十家银行及全球范围内数种国际信用卡在线支付,拥有千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组成的客户群。
虚拟账户支付是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的虚拟账户完成的支付。从目前来看,虚拟账户依托电商平台和更加丰富的应用场景,有着更大的发展优势。虚拟账户支付的代表是支付宝和财付通。
支付宝(Alipay)成立于2004年12月,是全球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截至2013年12月,支付宝单日交易笔数峰值高达1.88亿笔;支付宝不仅从产品上给用户在线支付提供安全保障,同时还致力于通过担保交易等创新让用户通过支付宝在网络间建立信任的关系,帮助建设更纯净的互联网环境。
财付通(Tenpay)成立于2005年9月,其核心业务是帮助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的双方完成支付和收款,致力于为互联网用户和企业提供安全、便捷、专业的在线支付服务。按交易额来算,财付通排名第二,仅次支付宝。
3.移动支付
移动支付是指使用手机终端等移动端进行近距离支付或远距离支付。早在2013年底,支付宝移动支付单日交易额峰值就已达到113亿人民币。而随着我国2014年步入4G时代,智能终端全面普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迅猛增长,移动支付在互联网金融、移动电商、移动社交等热点领域的创新应用呈井喷态势,移动支付的战略性地位进一步凸显。各大互联网巨头集中发力移动支付业务,银行、运营商、银联等各方移动支付业务也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同时,互联网与各行业不断渗透融合同时,也极大的拓宽移动支付产业发展空间。作为移动互联网的重要平台入口,移动支付应用场景不断丰富,线上线下业务形态不断创新,未来的移动支付业务将继续保持高增长态势。
移动支付主要有三种途径:
(1)短信支付:是移动支付最早的应用方式,用户通过短信方式完成交易指令,由移动运营商完成相关缴费和消费。
(2)移动互联网虚拟账户支付:主要通过智能移动终端接入互联网完成支付,是互联网支付的一个延伸和扩展;
(3)NFC(移动近端支付):通过无线或射频等近距离通信技术,使移动终端和POS机等交易终端实现无线通讯,实现移动支付。
 20144月,在以“互联网时代的移动支付”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移动支付产业论坛”上披露,2013年我国移动支付业务交易额已达到9.64万亿元人民币。而在2014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三十四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146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2.92亿,其中手机支付增长迅速,用户规模达到2.05亿,半年度增长率为63.4%,是整体网上支付市场用户规模增长速度的5.2倍,网民手机支付的使用比例由25.1%提升至38.9%。由此可见,移动支付渐入佳境,必将成为互联网金融中尤为重要的一支力量。
(二)P2P类网贷平台
P2P网络信贷模式是互联网金融最具代表性的模式之一;其发展至今,已经衍生过诸多创新种类,本部分将尽可能地做到面面俱到,并尝试逐一归纳,以便一示其全貌。但限于能力、资料、知识和模式更新速度一日千里,故而可能存有遗漏,敬请谅解。
1P2P模式
关于P2P模式,主要有二种细分方法。分法一是:
(1)    P2P1.0模式
所有基于网络大数据环境下的纯信用、纯线上的网贷交易模式都为P2P网贷的“1.0模式”;所谓的“纯线上”,意味着一笔信用借款,从吸引客户、提交申请,到信用审核、风险控制,再到促成交易、完成放款、收回还款的全部流程都在互联网上完成。其中以前文引注所述的“拍拍贷”为代表,Lending Club、“人人贷”、“宜人贷”、“点融网”、“微贷网”等均为“1.0模式”。
由于目前我国公民信用体系尚不完备,一般性的借贷交易不上征信报告,也没有相应的惩罚机制,这类难见借贷双方真实信息的“1.0模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及保护举措等都可能存有不足,但若从互联网精神的精髓角度出发,也许这一模式才能代表最纯正的P2P网贷模式,符合P2P网贷的真谛,并将成为P2P行业的主流形态及未来趋势。
2P2P2.0模式
原初的部分P2P网贷平台开始有意识地对传统的线上信贷进行改进,即采用线上和线下﹝线下生产资产(寻找借款人),线上理财销售(寻找投资人)﹞并行运营的“O2O方式来进行,这就是所谓的“2.0模式”。这类模式下的网贷平台则同时承担了信息中介和风险控制的角色,一旦出现坏账,平台需要垫付本金给出借人,将坏账吸入;同时,如何充分实现线上流量与线下资产这一“跷跷板”的有效平衡与匹配,也尚待检验。这一模式在目前国内相对比较流行,为不少大公司所追捧,也看似比较“美”,但由于背离了互联网精神的精髓以及欧美国家P2P网贷的原始面貌(在英国和美国,P2P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交流的中介,制定交易规则并促成交易完成,但平台不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因而也广为诟病。
“陆金所”、“联金所”、易通贷”、“翼龙贷”、“合力贷”、“汇小贷”等等均大都采用这一模式。
 
3P2P3.0模式
20143月,人人聚财CEO许建文在“2014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大会春季峰会”上提出了P2P3.0的概念。“3.0模式”的平台专注撮合交易而将传统业务部门从生态链条中切开,将审核借款以及相关风险转移给更专业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机构身上,专业的风控机构对借款企业的还款能力把握清楚后,再由 P2P平台为借款人筹集资金。“3.0模式”的核心是做整合,并将风险转移给合作机构,同时也吸纳更庞大的业务量。相对来说,规模扩张的速度将比1.0模式和2.0模式要快。
“开鑫贷”和“陆金所”目前都有往P2P3.0模式这一方向转变之趋势。
关于P2P模式的细分方法之二:
1)交易模式
P2P交易模式多为“一对多”模式。此类平台多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典型代表例如“手机贷”。此一模式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由于有担保措施,如果遇到坏账,担保机构一般会在拖延还款的第二日把本金和利息及时打到投资人账户。
这其中,还会有债权转卖交易这一模式,即如果投资人急需用钱,可以通过转卖债权的方式从而随时把自己账户中的资金取走。“有利网”是其代表。
2)债权转让
P2P债权转让模式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需求都是打散组合的,宜信旗下的“宜人贷”采用的是这一模式。即“宜人贷”作为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再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其间,需利用资金和期限的交错配比,不断吸引资金,一边发放贷款获取债权,一边将金额与期限不断地错配,不断进行拆分转让,从而实现现金流的动态平衡。国内另一家成立较早的P2P平台“安心贷”近来也开始上线债权转让模式。
3)服务平台
“陆金所”是P2P服务平台的重要代表。其不仅拥有雄厚的注册资本,还有平安集团的背景,且是由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金融完成布局,因此在业务模式上其金融色彩尤为浓厚,也立足于打造国内领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陆金所”此前采用的是“一对一”模式,即1笔借款只有1个投资人,需要投资人自行在网上操作投资。后来,其又针对这种“一对一”模式债权清晰的特点,在2012年底兼而推出了债权转让服务。
20145月,得到软银中国资本(SBCVC)注资千万美元的“易贷网”也在着力打造一个互联网金融P2P理财服务平台。
4)综合交易
P2P综合交易模式的代表是阿里小贷。但阿里小贷一般仅为其自有电商客户引入授信审核体系,对其贷款需求及其贷款信息进行整合处理。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然后通过其线下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对接,服务其平台客户,从而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金融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金融交易的前台,具有很大的创新性。
2P2B模式
P2Bperson-to-business),全称是互联网投融资服务平台,是个人对(非金融机构)企业的一种贷款模式。这是一种创新的互联网微金融服务模式,也被称为“互联网信托”,即通过互联网实现个人对中小微企业的一种贷款模式,对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和降低融资成本,促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和普惠金融的发展有积极意义。42
同传统的P2P网贷融资平台不同,P2B平台只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借款企业及其法人(或实际控股的大股东)要提供企业及个人的担保,并且基本上不提供纯粹的信用无抵押借款,再加上类似担保模式的借款保证金账户,因此从投资风险角度分析,P2BP2P具有更高的投资安全性。
世界上第一个P2B平台是英国的Fundind Circle,由萨米尔•德赛(Samir Desai)于2010年创立,目前已成立英国最大的P2P类平台之一。Fundind Circle的模式就是引导个人向小企业提供贷款,它不做资金的集中,而只是做一个中介,然后由专业团队对这些融资的小微企业进行评级,评级直接对应它在平台上的借款利率,评级低的借款利率就高,评级好的利率就低一些,所以分成四档,分别对应一个借贷款的个人利率,最终通过竞标实现交易。国内的“微贷网”、“企易贷”、“爱钱帮”、“理财范”等均属于或者提供类似的P2B平台或服务。
3P2C模式
P2Cpersonal-to-company),也是个人对企业、公司的一种借款形式,大体和P2B相同,主要的区别在于P2C面向的企业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并不限制是否是金融机构。
P2C还有一种说法是“platform –to- CreditAssignment”(平台对债权转让);P2C平台里,投资人面临的借款人是企业,或者是小贷公司转让的债权,他们的终端都是企业再借款。“团贷网”是P2C模式的代表,正在以互联网科技手段创新民间金融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金融朝纵深方向发展,满足市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助力小微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先后推出了“零售贷”、“商友贷”、“团贷宝”、“联保贷”、“微团贷”等产品。
4P2S模式
P2Sperson-to-student),即专门针对学生这一细分领域提供融资服务的P2P平台。其典型代表是美国的SoFi
SoFi2011年由麦克卡·格尼(Mike Cagney)等4名美国斯坦福MBA学生建立,目前专注于学生贷款再融资,只贷款给毕业于美国名校的高材生,而且非常注重校友关系。在SoFi,贷款利率因人而异,根据借款者FICO评分高低而定——FICO评分是美国最常用的个人消费信用评分,用于衡量个人信用质量,这样一来,信用评分高的学生就能获得更多优惠的贷款。不仅如此,SoFi还对借款者提供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以供选择,进一步的增加了贷款利率的灵活性。
就像SoFi的全名一样“Social Finance”——社交金融。SoFi将社交与贷款结合起来,以“学校社交网络”进军学生贷款市场。所谓“学校社交网络”就是毕业校友与在校学生出自同一师门,同一所大学的联系。SoFi以帮助学弟学妹减轻贷款压力为口号,从毕业校友那里筹集资金,然后发放贷款给在校学生。SoFi以这种社交金融迅速在美国高等学府的毕业生与学子间闻名,迅速壮大起来:2012年,SoFi收到以“人人网”领投4900万美元,Baseline VenturesDCM跟投,总共7720万美元的融资;2013年,SoFi获得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6000万美元的信用授权并完成了P2P行业首次公开证券化(ABS);2014年,SoFi获得8000万美元融资。截止到20144月份,SoFi已共发放贷款4.5亿美元。
几乎与SoFi同时诞生的CommonBond,是由大卫·克莱恩(David Klein)、迈克尔·陶尔米纳(Michael Taormina)、杰赛普·谢安(Jessup Shean)这三位美国沃顿商学院的毕业生共同创办的,也在致力于为学生借贷者与帮他们承担学费的出贷者之间建立起联系,提供着与SoFi近似的P2P服务;20139月,CommonBond获得了由知名风投机构翠贝卡(Tribeca Venture Partners)领投的1亿美元融资。43目前,与SoFi共同分割、主宰着美国P2P网贷中的学生类细分市场。
5T2P模式
P2P网贷平台把与以信托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的合作称为“T2P”模式,即“信托对个人”(Trust To Person):其一方面由信托机构存管资金,保证平台资金来源的合规性;另一方面,信托本身的资金来源稳定而广泛,包括基金、产业集团和其他财富管理公司等,有效地保证了平台资金来源的透明性。成立于20144月的夸客金融(Quark Finance)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其自5月份开始业务正式上线以来至当年820日止,促成的交易额即已突破1亿元人民币。44
而更早试水T2P模式的则是我国P2P的龙头企业宜信。早在20113月,宜信就与中航信托通过《中航—宜信小额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开始推出T2P模式;这是宜信在其自身原有的P2P模式上经创新而来的,由中航信托通过合作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向其审核通过的借款人客户批量发放小额贷款。20148月,双方又引入国寿财险展开正式合作,由国寿财险为其系列产品提供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服务,该险种是以信用贷款中债务人的还款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等于为T2P模式再增加了一重风险保障。45
其实,P2P与信托的“联姻”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金融混业经营和“大资产管理”时代来临的背景下,信托业与其他金融业态的融合正在不断走向深入,未来跨界运作将越来越常见。就信托而言,其具备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市场领域的制度优势,拥有股权、债权以及多种形式灵活的运用方式,既与作为最为重要的金融机构的银行主要提供资金支持及结算支持不同,也与保险提供风险分担机制及社会管理功能存在差异,还与券商、基金提供投行、资产管理业务有所区别。上述特点使其在服务实体经济中更多地体现出一种整合优势,信托可通过自身的制度优势,同时借助与其他金融子行业的联结,为实体经济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多层次的深度需求。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信托具备充分的主动性。46所以说,P2P与信托的结合暨T2P的诞生既具有偶然性,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在未来P2P类网贷平台或模式的竞争中也必将拥有一席之地。
6B2P模式
P2P网贷平台把与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的合作称为“B2P”模式,即“银行对个人”(Bank To Person);这一模式有时也被称为“B2C”。
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银行业金融服务的网络化进程,商业银行正积极迎接“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例如,中国农业银行已对其个贷服务的网络化进行了全面深入研究,并研发了个人网上贷款平台系统(简称个人网贷系统),并于20137月正式对外开放;其个人网贷系统能为个人、合作商客户提供7×24小时的个人贷款网上申请、预审批、进度查询、咨询交流等40多项服务,与传统模式相比较,其优势和特点非常明显。该个人网贷系统的推出既是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也从客观上契合了互联网金融的时代发展,有助于银行个贷业务作业模式转型,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对银行个贷业务乃至零售业务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此外,还有更多的银行业大军参加到了网贷平台的竞争。如中国光大银行推出了“光大融e贷”线上质押贷款,交通银行推出了“e贷在线”服务,招商银行推出了“网络接单”、“空中贷款”、“小企业e家”等服务,中国建设银行也推出网络贷款产品“e贷通”, 中信银行则于2012年底即成立了网络银行部,并提出了“再造一个网上中信银行”的目标。47平安集团在2012年设立的“陆金所”也是出于类似的考虑,只是其相对独立运作,故而属于典型的P2P网贷模式中的代表。
7.P2W模式
P2W”即英文“Person to Pawn”缩写,即个人(投资方)对典当者(融资方),以典当行作为第三方担保,以实物抵押进行融资的互联网金额模式。
20149月上线的“响當當” P2W平台是这一模式的代表。该平台所投资的项目均由已达成战略合作关系的知名典当行推荐,典当行对此投资产品具有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并进行担保,最大程度保证投资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真正做到投资项目零风险,从而实现将创新与效用、价格与成本有机整合成一体,实现效率、效用和效益的统一。
1987 年建国后第一家典当行——华茂典当商行成立,发展至今国内已经拥有了7000 家典当行,2013 年贷款总额估计在 7000 8000 亿。加上传统的线下典当业务对接线上的平台具有先天的优势,此一模式将来应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8.F2F模式
“F2F”即英文“Financial to Financial”的缩写,即“金融机构对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额模式。
这一模式目前刚刚进入尝试阶段,标志着P2P类平台有着由“碎片化小额交易”到“大规模大额交易”演进的一种可能性。
2013年下半年,陆金所在立足于P2P网贷业务的Lufax.com平台之外,又上线了一款专门针对机构投资人和提供企业融资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Lfex.com。陆金所意欲籍此所打造一个庞大的非标交易平台,剑指国内数百万亿级的非标市场。据悉,Lfex的三大业务主要包括:一、委托债权和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交易;二、信托产品、信托计划受益权、银行理财等各种财富管理产品的流转;三、各种金融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其在F2F之外,还将推动B2C(商家对顾客)、B2B(商家对商家)等多种业务,并发展经纪会员体系。其中,F2F主要涵盖了三种业务模式:债权投资和转让交易服务、受益权转让服务和“资金-资产”对接业务。而且,陆金所对Lufax.com和Lfex.com 两大平台的期望是在2014年成交量分别突破100亿和1000亿,如若成型,一个中国版的“大P2P”航母级互联网金融企业将如愿诞生。
此外,英国的Funding Circle也存在类似的做法。该公司于2013年8月与西班牙最大的银行桑坦德银行(Banco Santander)的英国分行进行协商,拟将银行业务引入Funding Circle。根据协议,桑坦德银行将不仅带来资金,还会带来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届时部分企业的贷款将由银行出资,另一部分企业的贷款需求则由Funding Circle的投资人来满足。此外,除了银行,养老基金和保险资金也都将集结到Funding Circle上来。Funding Circle将成为英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伦敦证交所。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P2P网贷将其定位于民间金融信息服务的网络借贷平台,除了帮助投资者寻找安全的理财渠道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帮助小微企业解决传统的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同时借助互联网的手段,将民间金融带入阳光化的时代,由此也萌生了越来越多的创新金融模式。在2014年年初,尽管不少P2P平台暴露出问题,陷入倒闭的传闻,但总体来说,投资者的热情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目前全国近2000多家P2P平台中,活跃的P2P超过了350家,并正以日均三家的速度上线新平台。而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显示,截至2014年7月,P2P网贷投资的人数约为29万人,行业存量资金为337.6亿元,比2013年增长近一倍。目前成交额超过1亿元的P2P网贷平台有30家,这30家平台累计成交量超过70亿元,占总成交量的52%左右。当然,另一组数据也不容忽视——自2013年以来,全国“跑路”的网贷平台累计超过120家,投资人被套牢资金逾20亿元人民币……。这就是当前我国P2P类网贷平台的现状。大浪淘沙、优者生存,P2P平台及其创新模式何者将最终胜出,何者将引领着未来,在互联网金融中独占风骚,尚需检验,也深值期待。
(三)互联网金融门户
在当今的互联网金融大潮中,互联网金融门户虽然不如第三方支付和P2P引人关注,但却在自己的领域稳步发展,别有一番局面。
互联网金融门户提供了交易环节外的在线金融服务,这种智能化的运营模式将大数据技术、垂直搜索技术与金融顾问、贷款初审等传统金融服务相结合,实现了金融搜索方式以及金融业务流程的更新。虽然互联网金融门户的聚集产品类别不尽相同,但是其核心均在于利用数据的可追踪性和可调查性等特点,依托数据分析以及数据挖掘技术,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为其筛选并匹配符合条件的金融产品。48〕
关于互联网金融门户的分类方法也有多种,一种是“三分法”:即分为第三方资讯平台、垂直搜索平台以及在线金融超市三大类,这是根据互联网金融门户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的差异进行分类的。
1.第三方资讯平台: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全面、权威的金融行业数据及行业资讯的门户网站,典型代表有“网贷之家”、“网贷天眼”、“和讯网”、“新融网”等。
2.垂直搜索平台:指聚焦于相关金融产品的垂直搜索门户,所谓垂直搜索是针对某一特定行业的专业化搜索,在对某类专业信息的提取、整合以及处理后反馈给客户,客户在该类门户上可以快速的搜索到相关的金融产品信息。典型代表有“融360”、“好贷网”、“安贷客”、“大家保”等。
3.在线金融超市:汇聚了大量的金融产品,提供在线求购与购买匹配;在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销售的基础上,还提供与之相关的第三方专业好总结服务,解决服务不对称的问题,典型代表有“大童网”、“格上理财”、“91金融超市”、“平安金融超市”等。
关于互联网金融门户的分类,还有个“五分法” 49〕,这是根据互联网金融门户聚集的金融产品、金融信息的类别进行分类的:
1.P2P类门户
P2P类门户仅仅聚焦于P2P网贷行业,并不涉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传统信贷业务。P2P网贷类门户与P2P网贷平台存在本质上的差异:P2P网贷平台是通过P2P网贷公司搭建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直接信贷模式;而P2P网贷类门户的核心定位是P2P网贷行业的第三方资讯平台,是P2P行业的外围服务提供商,通过为投资人提供最新的行业信息,并为其搭建互动交流平台,致力于推动P2P网贷行业健康发展。同时,P2P网贷门户网站对互联网金融信息资源进行汇总、整理,也具备一定的风险预警及风险揭示功能,起到了对网贷平台的监督作用。现阶段,国内典型的P2P网贷类门户有“网贷之家”、“网贷天眼”、“网贷天地”“网贷天空”、“网贷帮手”、“网贷无忧”以及“P2P速贷导航”(Sudai114)等。
 
2.信贷类门户
与P2P网贷类门户不同,信贷类门户主要与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直接对接。目前,该类别互联网金融门户核心业务形态主要以“垂直搜索+比价”为主,因此,信贷类门户定位是信贷产品的垂直搜索平台,将传统的线下贷款流程以及信贷产品信息转移到网络,为传统信贷业务注入互联网基因。如“立刻贷”、“和讯网”(和讯银行)、“金策网”(金策银行)。
鉴于信贷类门户的核心定位为垂直搜索平台,因此该类门户不参与到借贷双方的交易,也不做属于自己的信贷产品。在该类网站上,客户可以搜索到不同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并通过各类产品间的横向比较,选择出一款适合自身贷款需求的信贷产品。
在信贷产品信息采集方面,信贷类门户通过数据采集技术以及合作渠道提供的信息建立数据库,汇聚着各类信贷产品信息,并对产品信息进行实时更新,以确保客户搜索到的产品信息真实可靠。在信贷产品搜索及匹配方面,信贷类门户设计了简明的信贷产品搜索框,包括贷款类型、贷款金额以及贷款期限等条件,便于精准定位客户的贷款需求,并根据其不同的需求进行数据分析和数据匹配,为客户筛选出满足其特定需求的信贷产品,供其进行比价。最后,在客户申请贷款完成后,可通过信息反馈系统,即信贷经理评价以及用户短信评价两种方式,来实现金融O2O模式的闭环。
3.保险类门户
保险类门户的核心定位分为两类,一类是聚焦于保险产品的垂直搜索平台,利用云计算等技术精准、快速地为客户提供产品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保险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典型代表有“富脑袋”、“大家保”等。另一类保险类门户定位于在线金融超市,充当的是网络保险经纪人的角色,能够为客户提供简易保险产品的在线选购、保费计算以及综合性保障方案等专业性服务。典型代表为“大童网”、“慧择网”等。
保险类门户对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信息进行汇总,并为客户和保险公司提供了交易平台。同时,为客户提供诸如综合性保障方案评估与设计等专业性服务,以确保在以服务营销为主的保险市场中,依靠更好的增值服务争取到更多的客户资源。保险类门户为客户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保险选购方式,并实现了保险业务流程的网络化,具体包括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核保、保费计算、缴费、续期缴费等。目前,按其业务模式划分,保险类门户主要以B2C模式、O2O模式以及兼具B2C和O2O的混合业态经营模式三类模式为主。
4.理财类门户
理财类门户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可以客观地分析客户理财需求,为其推荐相关理财产品,并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理财类门户与信贷类门户、保险类门户的定位的差别只是在聚焦的产品类别上有所不同,其本质依然分为垂直搜索平台以及在线金融超市两大类,并依托于“搜索+比价”的核心模式为客户提供货币基金、信托、私募股权基金(PE)等理财产品的投资理财服务。此外,部分理财类门户还搜集了大量的费率信息,以帮助客户降低日常开支。如“金融界”(理财频道)、“大同行”等。
理财类门户并不参与交易,其角色为独立的第三方理财机构。理财类门户通过合作机构等供应渠道汇集了大量诸如信托、基金等各类理财产品,并对其进行深度分析,甄选出优质的理财产品以供客户搜索比价。同时,通过分析客户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如资产状况、投资偏好以及财富目标等,根据其自身情况为用户制定财富管理策略以规避投资风险,向其推荐符合条件的理财产品,并为之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
5.综合类门户
综合类门户的本质与信贷类门户、保险类门户以及理财类门户并无太大差异,其核心定位依然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垂直搜索平台和在线金融超市。综合类门户与其他门户的不同之处在于所经营的产品种类,后三者均聚焦于某种单一金融产品,而综合类门户则汇聚着多种金融产品。“金融界”、“和讯网”、“网贷界”、“金融之家”“ 、陆金所”等都是如此或者具有这方面的功能倾向。
综合类门户本身不参与交易,而是引入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大量相关业务人员,为客户搭建选购各类金融产品以及与业务人员联系对接的平台。综合类门户主要起到金融产品垂直搜索平台以及在线金融超市的作用,业务模式仍然以B2C及O2O模式为主。
上述关于互联网金融门户的五种分类中,其中前四类互联网金融门户主要聚焦于单一类别的金融产品及信息,而第五类互联网金融门户则致力于金融产品、信息的多元化,汇聚着不同种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但不论是哪一类,均体现出了互联网金融门户网站在搜索方便快捷,匹配快速精准;顾客导向战略,注重用户体验;占据网络入口,凸显渠道价值等方面的显著特征与价值优势。而互联网金融门户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的渠道价值:互联网金融分流了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的客户,加剧了上述行业的竞争。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到来,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来临,对于资金的需求方来说,只要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在可接受的成本范围内获取所需资金,至于具体的钱是来银行也好、来自平台也罢,已经不是那么重要;这就是互联网门户乃至整个互联网金融的价值所在——让竞争透明化、让普惠及于大众。
总之,互联网金融门户的产生顺应了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虽然上述几种互联网金融门户的聚集产品类别不尽相同,但是它们都在创新搜索方式、简化操作流程、聚拢客户资源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成为互联网金融体系中一支重要的力量。
(四)互联网虚拟货币
如果不算上银行系统的电子货币,互联网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网络游戏中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或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交易、流通的“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进入网络游戏时代――尤其是其大发展阶段以来,五花八门的游戏币得到了巨大的使用和交易空间,虚拟货币便有了广阔的“金融市场”。虽然目前各国法律大都允许法定货币可以购买游戏币,并同时禁止游戏币直接兑换法定货币,但玩家之间还可以交易游戏币,游戏币也几乎可以折合成法定货币来等量视之,私下交易层出不穷,已实现了游戏币如货币一般在网络世界自由而快速的流通。如盛极一时的“魔兽世界”中的金币,目前网上仍然有直接叫售的(50000金=100元人民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虚拟货币,主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QQ网络游戏中的各种设备等增值服务。至于迄今为止Q币的销售数量,腾讯对此一直讳莫如深,但肯定是个天文数字无疑。
第三类是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这一类虚拟货币具有发展、演化成为可自由支付的互联网货币的可能性,对主权国家的法定货币体系冲击最大。如比特币(Bitcoin)、莱特币Litecoin,发明人查尔斯·李(Charles Lee)、运输币Freicoin,发明人之一马克·弗利邓巴赫(Mark Friedenbach)〕、瑞波币(Ripple协议的开发者是硅谷公司OpenCoin)等,这类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但鉴于它们挑战了国家的主权货币地位,又容易滋生网络犯罪、洗钱等违法行为,故尔不少国家对此已采取了相应的遏制手段。
关于互联网货币究竟是完美货币还是新式骗局,依然饱受争议。但众所周知,货币发行的基础是信用,与主权货币相比,互联网货币超越了国家、政府和地区的概念,消除了制度、所有制形态和种族的差异,发行主体多为特定社区,较少体现政府意志,发行具有一定的自主权,是个人信用得到群体强烈认可的一种表现。纵观互联网货币的萌生历史,正是主权货币信用降低之时。试想,如果主权货币持续信用下滑,乃至丧失了人类信用的基础,那么,一个新的货币时代的到来似乎将成必然,因为历史的车轮是任何人都无力拒阻的。问题是主权货币的信用还能维系多久,主权货币能否通过自身的完善来重拾人类社会的普遍信任,还有,也是关键的关键――互联网货币是否具备替代当前法定货币的优越性,等等,都有待时间的检验。在当前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下,关于互联网货币的发展,更是值得期待。只是,在互联网的大世界里,人类的未知一直是大于已知,而互联网货币的未来,也只能由历史来检验了。
(五)互联网众筹融资
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借用众筹的模式融取资金,将不可能变成可能,将可能变得尽快可能,在互联网时代这一模式具备其应有的价值,值得推崇。
关于众筹融资模式的分类很多,有的按操作模式分为凭证式众筹(代表案例为“美微传媒”)、会籍式众筹(代表案例为“3W咖啡”)、天使式众筹(代表者为“大家投”)等;有的按行业性质分为音乐众筹、科技众筹、宗教众筹、政治众筹……。本文拟采用“大众筹”的概念,即将P2P也视为众筹的一种特例(债权众筹),作出如下的分类:
1.债权众筹(Lending-based crowd-funding):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我给你钱你之后还我本金和利息),即前文所述的P2P。
2.股权众筹(Equity-based crowd-funding):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权(我给你钱你给我公司股份),即狭义上的,比较纯粹的众筹。
3.回报众筹(Reward-based crowd-funding):也称产品众筹,是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产品或服务(我给你钱你给我产品或服务),有时可以整合成债权众筹尤其是股权众筹的一种。
4.捐赠众筹(Donate-based crowd-funding):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无偿捐赠(我给你钱你什么都不用给我),这是商业化众筹之外的公益类众筹。
 
从美国最早的众筹网站Kickstarter始(据悉截止到2014年年中,已累计融资将近6亿美元),到综合类众筹平台Indiegogo,房地产投资类众筹Fundrise,医疗救治公益众筹平台Watsi,酒类众筹Craftfund,写作类众筹Wattpad等的蓬勃发展,再到2012年4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创业企业融资法案》增加了对于众筹的豁免条款,众筹逐渐建立起了其作为互联网金融新模式的历史地位。
而放眼国内,除了天使汇、众筹网(如果是“大众筹”,还可以加上陆金所、拍拍贷等P2P平台)迅速崛起之外,2014年3月,阿里数字娱乐事业群发布了“娱乐宝”;4月,百度金融推出了“众筹频道”;7月,京东金融众筹业务“凑份子”也正式亮相。如果再加上联想投资“银豆网”、盛大投资“微贷网”、小米投资“积木盒子”、搜狐推出“搜易贷”、新浪上线“微财富”这五个P2P界大事件,国内大佬,尤其是顶级互联网大佬,除了腾讯和360截至2014年9月尚未直接涉足众筹外,几乎悉数亮相大众筹领域,一时风潮涌动,战局叵测。即便是“局外人”腾讯,其实也早先与Watsi合作开展众筹公益基金事宜;而360的董事长兼CEO周鸿祎也“拒绝平庸”地选择了用新潮的众筹方式来卖他的新书《周鸿祎自述:我的互联网方法论》。
就这样,在各界的推动下,众筹俨然成为继第三方支付和P2P网贷平台之后,掀起了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波浪潮,并一举将众筹融资模式由1.0时代挺进到2.0时代。喧哗和热闹之后,精彩也必将上演,众筹的新玩法和它的3.0时代似乎已在向我们招手。
(六)互联网金融机构
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传统金融机构日渐思变,不少已经开始“触网”——布局各自的互联网金融战略。如果摒弃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之区分,这些机构的诸多做法值得探讨和总结。与此同时,不少互联网企业开始借道传统金融机构染指金融业务,也取得了比较骄人的成绩,我们将之统称为互联网金融机构。
借用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穆怀鹏2014年9月在“第八届中国银行家高峰论坛”上的表述: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业务与互联网企业开展的新型业务可以实现合作共赢,应鼓励机构之间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银行、信托、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一个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产业链。首先,互联网企业开展的金融业务应以传统银行、证券公司的互联网业务为基础,否则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运作、网上基金销售基本不可能;其次,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为第三方支付机构、P2P等互联网企业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此外,证券、基金、期货类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可以拓宽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而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履约保险业务,可以改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水平。这些都有助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诞生与形成。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巡视员徐诺金也指出: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合作有两大方式。一方面,金融机构捷足先登,找互联网公司“联姻”,获得互联网公司拥有的网络资源优势、信息数据优势和云处理优势,将客户通过网络的渠道笼络到专业优势中;另一方面,互联网公司主动与金融机构“联姻”,其资源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找到新的增长点。这些,都为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思路。下面,我们就摘取其中主要的一些机构和企业展开分类描述吧。
1.互联网金融机构之银行篇
在发达国家,如花旗、汇丰、樱花等国际银行巨子几乎都有自己的网络金融部门,也早已涉水网络金融服务。2000年7月,西班牙BBVA银行和Terra网络公司联合设立的西班牙Uno-E公司同爱尔兰互联网银行第一集团正式签约,开始组建业务范围覆盖全球的第一家互联网金融服务集团Uno First Group,此后,UFG将立求成为全球第一个互联网金融超市。同期,爱尔兰互联网银行第一集团还宣布与新加坡华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Overseas Union Bank Ltd., P.OUB)成立一个合资公司,计划在新加坡创建一家独立的电子银行,该公司将成为新加坡首家独立的互联网银行。美国的直销银行ING Direct US 于2000 年开业,曾是美国第一家互联网银行,后来在经历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于2012 年出售给美国区域性银行第一资本银行(Capital One)。Bofi是一家纯正的美国互联网银行,也是于2000年开业,并于2005年在NASDAQ 上市,成为一家公众公司。Simple是美国的一家银行服务商,成立于1999 年,但其在2012年左右才开始与银行合作,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电话”等方式提供一系列的银行服务,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2014 年2 月被西班牙BBVA银行收购。
上述这些是国外银行涉足互联网金融的简要概况。下面来重点看一看当前国内的银行业在互联网金融面前的发展情况。
截至2014年10月,国内由银行发起或有银行背景的P2P平台,已经近10家左右。由于各家发起银行业务、定位不尽相同,银行系P2P平台之间差异已然出现。有的可以独立运营,有的以部门形式存在,相较于独立运营,以部门形式存在的银行P2P平台,借助于母体资源,在资金池、期限错配等方面所受限制可能会比较少,但同时也存在劣势,留在银行之内,就意味着必须接受现有商业银行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监管,但不论如何,在P2P领域,因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入而推波助澜,银行系P2P平台已成为最为显眼的一个群体。50
2012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率先通过其合资子公司国开金融通过与江苏国有企业江苏金农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方式,共同出资设立的P2P网贷平台——“开鑫贷”正式上线;截至2014年4月29日,开鑫贷平台撮合交易达2199笔,合计金额为34.64亿元。2014年5月,其又携手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推出“金开贷”,打造了我国首个国有独资的P2P网贷平台。
2013年9月,招商银行“小企业e家”上线,虽然后来其从官方渠道否认该平台系P2P平台,但业内已几乎就此形成共识。几乎同时,中国民生银行公告称与阿里巴巴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资金清算与结算、信用卡业务、信用支付业务、理财业务合作、直销银行业务、信用凭证业务、互联网终端金融、IT科技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2014年7月,中国民生银行的“民生易贷”正式对外运营,开始正式介入P2P网络借贷领域,其首款承兑汇票理财产品“E票通-2014-0043也已发行完毕(项目总额19.8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5.7%)。
在城商行中,2013年9月,北京银行举行了直销银行的开通仪式。2014年4月南京银行也与银联商务签订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共推互联网金融新产品“POS贷”;遂后6月,南京银行直销银行“你好银行”上线试运行,首期推特色通知存款产品“易得利”。而在此前的4月份,兴业银行直销银行也开始上线,且集合了包括销售理财产品、兴业宝、基金代销、定期存款等在内的外种功能。同年6月,包商银行推出的“小马bank”,成为国内首家由商业银行推出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平台,其定位于互联网智能理财平台,整合了直销银行、智能理财、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推出不久,即上线了债权融资类产品“千里马”和余额理财类产品“马宝宝”。
同年8月,兰州银行“e融e贷”上线,其定位于纯粹的融资平台,而非理财类平台,主要做表外业务,项目、风控等线下部分都是银行在做;截止到当年9月12日,已经成功为13个项目融资达一亿余元。而在9月,南粤银行直销银行的品牌“南粤e+”也开始发布,开始试水互联网线上金融。同年10月,苏州银行也宣布与“点融网”进行合作共建P2P平台,具体为苏州银行将成立一个专门从事P2P业务的事业部,而点融网则将提供自身的技术帮助该事业部搭建一个P2P平台并提供相关服务。
渤海银行为加快布局互联网金融领域,顺应大数据时代下的电子商务发展方向,而积极发展的为孕婴童产业提供O2O电子商务服务的这一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也值得一提。2014年10月,渤海银行发布了这一立足于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金融服务的方案。具体为:渤海银行基于互联网应用,结合其金融产品,以孕婴童行业为切入点,针对销售环节中消费者和孕婴童行业商家的不同需求,推出的O2O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方案基于孕婴童行业线上线下渠道的特点,将线上的用户引导到线下消费,提升到店率和交易额,将线下顾客引导到线上关注店铺信息,提升粘性、人气和关注度。渤海银行将通过打造包括孕婴童行业商城、终端门店移动客户端APP和内容营销引流体系构成完整的O2O交易闭环。其中,商城可以为品牌企业、制造商、终端销售门店提供商品展示、发布平台;终端门店移动客户端APP是为终端门店搭建的专属微网店;内容营销引流体系的主要作用是带来流量,通过与其他知名电商平台联动,渤海银行现有网站、网点、微信等宣传渠道,专业运营团队内容植入、地推等营销手段将消费者引流到孕婴童行业商城。在此金融服务方案中,渤海银行还会将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手机钱包等新支付手段,以及会员卡管理、积分互换等新服务形式嵌入O2O消费模式,以移动支付及收单业务的应用市场、母婴产品企业及营销网络的金融创新业务、孕婴童市场O2O体系的建设与运营为业务方向,以近场支付、手机钱包、O2O信息流技术、直销银行等互联网金融服务为基础,同时服务于孕婴童行业厂商、分销商及消费者。
2012年9月,全球首创第一家互联网银行平台的“互联行”(ibChina.com)正式推出,属于互联网金融银行篇的另一类标志性事件。其创始人林立人,率先提出了“互联网银行”的概念并付诸实施;该平台隶属于深圳市互联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致力于互联网银行平台的研究、转化与实施。其范围主要包括私人银行(PB)、融资中心、投资中心、众筹、理财产品和易帮客等六个部分,平台业务主要有开设分行、资金借贷、集合理财、项目众筹、投资理财、评估、担保、法律服务、信用体系、风险控制等。
2014年7月,由腾讯、百业源投资和立业集团发起设立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Webank,业内又称“腾讯银行”)正式获批筹建。前海微众银行将结合互联网,提供高效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以“普惠金融”为概念,主要面对个人或企业的小微贷款需求,未来将会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业务,依托平台,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该银行的风控引入了国家级的银行风控体系,在此基础上会导入腾讯在互联网领域的技术能力,运用大数据等技术,进行业务风控,具有比较显著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特征。
2014年9月,由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起的浙江网商银行(业内又称“阿里银行”)获准筹建。该银行是一家从互联网孕育而生的互联网商业银行,将立足于互联网,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和工具,全网络化营运;充分利用互联网思想和技术,通过金融云技术、大数据分析去支撑互联网金融的战略未来,去服务草根消费者和小微企业,为其提供有网络特色、适合网络操作、结构相对简单的金融服务和产品,拓宽网络商业的边界。
如果再加上平安集团于早前推出的“陆金所”,这些就组成了当前网贷领域里的银行系;而且可以预见,随着互联网金融概念的持续发酵,今后将要进入这一体系的银行将会越来越多。当这些曾经笨重的大象将要翩翩起舞时,我们将认真关注,并充满期待地看看他们将跳得如何?
2.互联网金融机构之券商篇
在互联网时代,无人能够置身事外,不管你想于不想,你终将成为这一时代的参与者,只有主动与被动之分而已。在银行系进军互联网金融之际,券商也不甘示弱,加紧布局,动作频频。
作为互联网券商转型的先行者,国金证券率先于2014年2月携手腾讯展开战略合作,成为国内首家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的证券公司,遂后推出“佣金宝”,拉开了券商“触网”的序幕。合作后,国金证券与腾讯将在网络券商、在线理财、线下高端投资活动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腾讯将向国金证券开放核心广告资源,协助国金证券进行用户流量导入,并且进行证券在线开户和交易、在线金融产品销售等服务,同时,腾讯还通过流量平台为国金证券提供持续的用户关注度。截至同年6月,成效实现:2014年1-6月,国金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17458.21万元,同比增加37.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869.99万元,同比增加116.99%;基本每股收益0.293元/股,同比增加117.0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48%,同比增加2.78%。
华泰证券也不甘落后,于2014年4月宣布与网易开启为期三年的战略合作,成为首家全面进军互联网金融的大型券商;同时,华泰证券还高调上线了新一代移动理财服务终端“涨乐财富通”,其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布局正式浮出水平。合作后,网易将向华泰证券开放核心广告资源,网易或其关联公司在相关产品或频道增加证券开户功能或入口,并引导用户在华泰证券开户;华泰证券提供证券开户系统对接、在线咨询、业务办理、线上和线下金融服务等。
其他券商也蠢蠢欲动。2014年8月,中信证券联手金融界、证券之星推出一站式互联网证券交易服务平台——“证券通”;与此同时,乐视网也已计划引入中信证券联合展开O2O的互联网金融战略。而中山证券在2014年3月联合腾讯推出的“零佣通”在上线仅一天后便因涉嫌违规而被证监会叫停后,又于同年9月再次联合金融界,接入证券通,实现“一账互通”:3分钟内可以完成开户,90秒内完成转户,投资者通过证券通登录中山证券账户后,不仅可在金融界购买理财产品,还可以在中山证券进行股票交易。海通证券则于2014年7月选择了东方网,双方将就搭建互联网金融平台、启动理财社区和金融智慧社区建设等方面展开大范围深入合作,并推出了一站式金融平台“e海通财”。而浙商证券、广州证券、招商证券也都跃跃欲试,有待观瞻。
而早在2013年年底,在券商“拥抱”互联网的这一波势头之下,新浪逆向而动,借道东海证券布局互联网金融;其设立在新浪财经下的“新浪仓石”低调上线,其与嘉实、南方、易方达三家基金公司联合推出的基金产品资金帐户就开在东海证券,而未来“新浪仓石”还会引入更多的基金产品,打造“金融产品超市”。2014年6月,新浪的另一大动作“理财师”平台开放公测,9月,个性化首页上线,东海证券宣布集体入驻该平台;至此,借道券商,新浪布局互联网金融的版图已初现雏形。
券商,尤其是大型券商加入到互联网金融上的“圈地运动”,标志着互联网金融券商版的蓝图日渐开启,只是未来的路还很长,尚需进一步关注。
3.互联网金融机构之保险篇
随着金融交易已从传统的专业网不断向互联网渗透,如今,互联网已将金融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发挥到极致,一些保险公司开始尝试通过电商网销、社交网络,甚至是微信平台等推广自己的品牌或是销售产品。现在,通过互联网能够实现一整套的综合金融服务,消费者已经进入到真正的互联网金融时代。而且,互联网金融也不是人们理解的销售渠道变迁那么简单,它利用互联网模式改变了金融业的运作逻辑,从而改变整个行业所遵从的价值体系。通过互联网渠道,保险销售可以打破时空限制,摆脱人力束缚,快速开启互联网保险盛宴。
我国的保险机构触网早已有之:2000年8月,国内两家知名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几乎同时开通了自己的全国性网站。太平洋保险的网站(cpic.com.cn)成为我国保险业界第一个贯通全国、联接全球的保险网络系统;平安保险开通的全国性网站PA18(pa18.com.cn),以网上开展保险、证券、银行、个人理财等业务被称为“品种齐全的金融超市”;同年9月,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也在北京宣布:泰康在线(taikang.com)开通,在该网上可以实现从保单设计、投保、核保、交费到后续服务全过程的网络化。与此同时,由网络公司建立的保险网站也不断涌现,如易保网(ebao.com)、网险(0risk.com.cn)等等。那时,一场关于网络保险的市场争夺战在全国范围内即已打响。
2006年5月,搜保网(sooboo.com)成立。其主要经营车险,模式为“搜保网站+呼叫中心”。车险投保方式为在线选择、获得报价,信息审核制。这是一种新兴的以互联网为媒介、以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提供支持的在线保险营销模式,显著地有别于传统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
2011年9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保监发〔2011〕53号),首次给出了“互联网保险”的官方定义。
而到了2012年12月,国华人寿在“淘宝聚划算”平台上架3款万能险产品,短短3天时间,实际售出4356笔,销售额达到1.05亿元,保险机构从简单触网到进军电商的大幕也开始拉开。甚至有机构预计,未来五年内保险行业在互联网的发展规模将达到5000亿元以上。互联网保险的颠覆式的发展速度,不由得让人们想起已故的苹果公司创使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n Jobs)的那句名言:“在汽车发明之前,你去问顾客,答案一定是‘想要一匹更快的马’”。
而互联网保险新业态的形成,则要归属到2013年3月,备受业界关注的“三马”51共同发起筹建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即“众安保险”)正式获得保监会批复,开启了专业网络财产保险公司的试点之路。在众安在线的股东中,有大量互联网创新性公司,包括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阿里巴巴、最大的互联网公司腾讯、最大的在线旅游公司携程以及最大的金融保险集团中国平安。此次,众安在线获批是“互联网保险”组合首次出现在保监会批文中,也是保险行业创新的一次重大突破,这也意味着在互联网与金融业大融合的新趋势下,中国互联网保险正式启动。
2014年4月,中国保监会再次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互联网保险”定义为: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相关业务。
而截至2014年4月,已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保险公司自建在线商城或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分销,太平洋保险、阳光财险、国华人寿等40余家保险公司进驻了淘宝,中国人寿和中国太保等四家公司成立或筹建了保险电商公司。“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至此,互联网金融之风席卷之下的中国保险业版图已形成官网、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兼业代理、专业中介代理以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五大类鼎立之势。其对传统保险业的影响和冲击之巨,连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4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也不得不感叹:传统金融界限日益模糊、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异军突起,正将保险业“跑马圈地”的发展模式逼入“死胡同”。 而更早的,则是其在2013年年中的“中国保监会2013年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培训班”上的发声:“互联网对保险业经营模式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信用数据化和数据资产化要引起行业足够重视。”52至此,国内超过300万的保险代理人也将在互联网金融的大浪面前面临着“生死抉择”。
再来看看国外的版图:谈到互联网保险的发迹史,不得不说一说美国国民第一证券银行首创的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单的“壮举”——仅营业一个月就销售了上千亿美元的保单。而早在1997年初,81%的美国保险公司就已经至少有一个网址;到了1999年,大约有70万户美国家庭在网上购买了价值5亿美元的汽车保险;而在目前,美国部分险种网上交易额已经占到30-50%。
1997年,意大利KAS保险公司用微软技术建立了一套造价为110万美元的网络保险服务系统,并在网络上提供最新报价。该公司月售保单从当初的170套快速上升到了1700套。
英国是世界上公认的网络保险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 英国网络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不仅仅局限于汽车保险,而且包括借助互联网以及电话实施营销的意外伤害、健康、家庭财产等一系列个人保险产品。其于1999年建立的“屏幕交易”网站提供了7家本国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用户数量每个月以70%的速度递增,而到了2010年,英国车险和家财险的网络销售保费占到47%和32%。
1999年6月,日本的American Family保险公司开始提供可以在网上申请及结算的汽车保险。同年9月底开始推出电话及因特网销售汽车保险业务的日本索尼损害保险公司,到2000年6月通过网络签订的合同数累计已突破1万件。日本朝日生命保险公司还于2000年 4月宣布,该保险公司决定与第一劝业银行、伊藤忠商事等共同出资设立网络公司,专门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并于2001年1月开始正式营业。目前,日本车险业务电子商务渠道的占比已达到41%。
韩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其在线车险始于2001年,但发展也非常迅速,目前在线车险保费收入占全部车险保费收入的25%以上。而截至2012年,韩国非寿险保费收入中在线保险占比10.9%。
最后,再来看一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14年2月在《互联网行业发展报告》中公布的一组数据:2011年至2013年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年均增长达46%;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三年间整体增幅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到5437万人,增幅达566%。而据艾瑞咨询(iResearch)预计,2016年中国保险电子商务市场在线保费收入规模将达到590.5亿,渗透率将达到2.6%,互联网保险销售正在迎来爆发期。
可见,互联网保险业的版图在世界范围内均得到了比较快速的扩张,已在整个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体系内占据起应有的一席之地。
4.互联网金融机构之信托篇
虽然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要建立普惠性、开放性的金融服务,这看似与信托业的高门槛、私募性存在着天然的矛盾,但好像并未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信托业的互联网金融之路,只是在与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相比,确实其在反应上稍微晚了些而已。以“夸克金融”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T2P模式,拉开了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托篇大幕。
而所谓互联网信托(Internet trust),就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用委托,一般涉及到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和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三方当事人,也即委托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为自己的利益,将自己财产上的权利通过受托人(既互联网平台)转给收益人(既中小微企业)作为资金周转,受益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通过受托人转给委托人其原有财产以及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的一种新型信托业务模式。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一般又分为信托机构的触网营销和网络平台染指信托产品两种情形。
在进入2014年以来,受政策调整影响,在“影子银行”监管加剧、“牌照红利”日渐消失后,原本“躺着赚钱”的信托通道业务模式开始陨落,国内的信托业开始面临着回归实体、二次创业的历史格局。在互联网领域从来不乏创新的思维的影响下,信托业拥抱互联网,创新业务模式、创造新型样本、找寻新盈利点也颇为急切。而互联网金融对于信托业的影响可以分成两个层面,其一是通过增大客户营销半径、增强客户粘性以及提升客户体验等对现有营销、风控、业务、管理的影响;另一是结合运用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信托业商业模式的重塑,进而使目前亟待转型的国内信托行业实现加速转型。53
中泰信托董事长吴庆斌曾表示:“金融创新将是未来信托业发展的关键词”,因为信托公司需要引入互联网思维,用开放和享受创新的心态去做产品设计、资产管理、客户服务等等,推动业务转型。54这也许就是当前国内信托业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时的普遍意识吧。
2014年9月,中信信托联合百度金融、中影股份等发起的“百发有戏”电影大众消费互联网服务平台,为业界提供了“信托+电影+消费众筹”的新思考。55这是一种不同于“投融资信托”的“消费类信托”模式:它结合互联网消费众筹的模式,创新性地实现了“众筹+信托”、“团购+预购”的新型商业架构,为信托行业的互联网金融实践提供了一个全新样本。据百度金融中心的公告显示:“百发有戏之《黄金时代》”开盘不到2分钟就售罄,最终共计筹集1800.24万元,超额完成原本计划筹集的1500万元。这款产品包括“我是制片人”、“粉丝有你”、“剧组有你”和“观影有你”四种套餐,总共包含的12个筹集项目均在当天开售后的2分钟内筹集结束。其中“我是制片人”的门槛最低仅为10元,并且电影片方还会提供给参与用户的专属权益和特权,例如:与主演电话联系,共进晚餐,获得主演录制的感谢视频,领取免费电影票等等。而在不同的套餐中,投资人还可以参与到电影的宣传中,甚至享受票房收益。因而,这一触网不久的新型信托模式,很受市场的青睐,也取得了初步的成功。
而在早前,不少信托也开始过试图拓展其互联网阵地,如外贸信托和中融信托纷纷借助微信、微博等渠道进行定向推介,中信信托提供了通过其官方微信进行产品预约的服务,平安信托还推出了“网上直销”功能,信托网也推出了“聚信托”平台,但它们均无法实现线上交易,这一先天缺陷只能让各大信托公司望梅止渴,错失了互联网金融顺风车。
值得一提的事情有二个:其一是百度在“财富频道”开通的信托版块及在百度汇的“财富投资”版块提供的信托栏目,进驻了平安信托、华润信托、中江信托、西部信托等诸多信托机构及相关产品,开始了信托产品较大规模的触网销售。另一是2012年7月上线的定位于“投资理财搜索+投顾服务社区”的第三方理财管理平台“金斧子”,引入中融信托、中航信托、中铁信托、国投信托、五矿信托、英大信托、中海信托等大量信托机构和信托产品,成为信托试水互联网金融的大型的、密集的试验场。
虽然,从目前来看,还没有出现颠覆信托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也没有出现首屈一指的互联网信托中的典型模型,但未来互联网金融还是有望对信托公司现有的商业模式实现颠覆的,在将来,信托业将很有可能面临着从以项目为主导的私募投行和通道业务向以资产管理为核心内容、客户需求为导向、产品设计为关键的资金驱动模式的转型。
5.互联网金融机构之基金篇
有着“互联网女皇”之称的玛丽·米克尔(Mary Meeker)在《2013年互联网趋势报告》中曾称: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商业化快速发展,许多“空白领域”将被重新想象。这点在基金的互联网金融之路上的表现最为明显。
从2013年6月阿里巴巴与天弘基金的合作推出“余额宝”这样一款增利宝货币基金产品开始,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异军突起,不仅成为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还奠定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元年的历史地位,阿里巴巴借机强势打破了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销售中的一枝独秀地位,天弘基金也顺势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基金公司,一跃而成为中国管理规模前十大的基金公司。遂后,各路基金加入战局,拉开了一个互联网金融基金篇的“战国时代”的序幕。
遂后淘宝网通过其“会淘宝、会理财”的理财频道,携手长城基金、博时基金、财通基金、广发基金、德邦基金、招商基金、南方基金等几十家基金推出在线基金理财版块,推出大量的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等产品,认购火暴异常。而2014年4月上线的“财富招之即来”的“招财宝”,其平台则提供了分级债基金56产品的销售。上述这些均构成了阿里系基金的互联网金融路径。
百度系的动作是2013年12月,百度金融中心的理财平台宣布联手嘉实基金发售“百发”,主要将锁定年末银行1月期协议存款,并首创“团购金融”模式,理财门槛仅为1元起。而后续“百发”还增加了与华夏基金的合作,发布了各种不同期限的类似理财产品,例如60天、14天、7天等,而且每种期限的产品系统后端会对接多只产品,以方便实时捕捉市场投资机会。而且,据百度“百付宝”总经理章政华透露,百度还将着力打造“百度金融街 ”平台,开放百度金融的服务、技术和产品,构建开放式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利用大数据建立信用评估体系,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定制金融“爆款产品线”。
而腾讯系在2014年1月推出的微信“理财通”,是基于微信的金融理财开放平台,接入的是华夏基金的货币基金产品。自公测开始,前后历时不到两周,理财通的规模就已经突破百亿。在手机支付和理财领域,腾讯对阿里的反击战正式打响。
上述这些也就共同绘就了今日中国互联网金融机构之基金篇的BAT格局。
遂后,苏宁与广发基金的产品“零钱宝”、汇添富基金产品“现金宝”、天天基金网产品“活期宝”、华夏基金产品“活期通”、广发基金产品“钱袋子”、长城基金产品“工资宝”、华安基金产品“货币通”、工银瑞信产品“现金宝”等“宝宝军团”悉数上线;此外,还有“爱钱进”推出的“整存宝”、“零钱通”;东方财富网的“活期宝”也快速上线,华安基金、南方基金两家公司的货币基金产品成为首批接入活期宝的产品,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活期宝累积销售高达16.5亿元;不久,东方财富网下的“定期宝”也正式上线。一场声势浩大的“货币基金运动”打响了。
与此同时,“金斧子”、“铜板街”等第三方理财平台也不甘示弱,其中金斧子经过层层筛选过滤、推荐出一系列精选阳光私募基金。而铜板街,这一国内首家综合理财交易平台,则在其理财产品中推出了基金产品专区。截止2013年12月31日,铜板街理财平台交易额突破2.7亿元;2014年3月,铜板街APP单日交易额则突破1亿元人民币;2014年6月,铜板街理财平台交易额已突破10亿元。发展极为迅猛。
2014年3月,京东商城专门开设了京东“金融”频道(jr.jd.com)――京东金融平台也开始正式上线。易方达、嘉实基金、鹏华基金、南方基金、工银瑞信、建信基金、招商基金、国泰基金等8家成为首批登陆京东金融平台的基金公司。这是继淘宝之后的第二个可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机构。从首批登陆京东商城的8家基金公司推出的产品来看,大都是货币基金、债券基金等低风险产品,符合互联网理财客户的低风险偏好、战胜活期的收益预期,也显示双方在京东基金直销店经营上出招稳健,以收益稳健的低风险产品开局。其首只力推的基金理财产品——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也已于4月揭开神秘面纱,相较于目前互联网金融产品主力军货币市场基金,其打出的8.8%固定年化支付率显得尤为扎眼。
虽是如此,但基金公司在互联网金融这条道路上要走的路其实还非常长。要想有所作为、有所可为、大有作为,除了要给客户的带来持续的财富增值,还要不断提高更新用户体验,这两者缺一不可。但基金公司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融合之势,则是可取的,也是可喜的:基金公司与互联网合作推出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凭借极低的边际成本和交易成本,不仅收获了为数众多的小微客户,而且还产生了规模效应,甚至创造了碎片凝聚的奇迹。而且,随着双方进一步的拓展合作和持续性的产品创新,其一方面,互联网金融释放的创新红利将继续惠及基金行业,“长尾效应”远未结束;另一方面,基金公司与互联网的合作无论从业务模式、合作方式、盈利模式上都还有深化与探索的空间;再一方面,“长尾理论”与“互联网思维”将更加深入人心,不仅实现常态化还会激发新一轮的创新。因此,互联网金融机构之基金篇的壮美蓝图,还有待再次描绘和谱写。
6.互联网金融机构之期货篇
互联网金融风潮开始涌向行业的每个角落,从传统产业到金融机构,再到新兴行业,几乎都已经打上了互联网金融的烙印,一场大洗牌正在上演。57虽然,互联网金融对于期货业来说仍然是个新生事物,但其中也蕴含了许多未知的契机和风险。
2014年2月,东航期货率先祭出零佣金的“法宝”,并打出了“足不出户,三分钟手机开户”的宣传口号。然而,仅运营一天,就被监管部门紧急叫停。而早在2013年年底入围中国联通虚拟运营商名单的中期期货,就被解读为期货公司破冰互联网金融的举动,此后中期期货为此也停牌做出了说明。“拥有此项资源优势,可以直接降低公司边际成本,增加收入,拓宽期货创新业务的广度,丰富业务内容。……资金支持、大数据储备、互联网传播效率和增值理财产品等,这些也都是主要的竞争部分。”中期期货相关人士给出了如上解读。58
但期货公司联姻互联网金融是否真如基金、保险等行业这么如鱼得水,广发期货总经理肖成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对于金融公司零售业务冲击很大,期货公司运用互联网资源可以降低边际成本,但是否所有的期货公司都具备了试水互联网金融的基础和必要,这还要视每家公司的发展定位而言。59这是比较理性的认识,因为期货毕竟跟其他金融行业有着很大的不同,严控风险是创新业务发展的首要考虑因素,这些风险包括了行业风险、政策风险、收益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等,因此,互联网金融期货篇章的谱写,尚需研究、探索出一种新的可行路径。
有研究报告在结合国际成熟市场在互联网金融中的演变路径,同时考虑我国期货行业在金融互联网发展中所处阶段以及自身的行业特点时指出期货公司联手互联网企业发展OTO(Online To Offline)模式将是未来期货公司在互联网金融竞争中的制胜法宝。这一模式的核心是在线支付购买线下的商品和服务,再到线下去享受服务,正好契合了期货公司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共赢的理念。OTO商业模式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期货公司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企业的线上优势;二是互联网企业从期货公司的线下服务中获益,从而使线上和线下形成促进和联动。60高、石二人均来自格林大华期货,其在报告最后认为:对于期货公司而言,互联网金融、移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对公司技术系统提出更新的挑战,倒逼期货公司技术创新和进步。而以目前期货公司的人员和资金实力来进行考量,与互联网企业开展IT合作无疑为明智之选。因此,无论是信息技术、产品设计,还是客户服务以及企业运营等方面,都需要期货公司以更加开放的心态与社会各界合作,在合作中谋求突破,在合作中共同成长。同时,二人还预言:互联网带给期货公司的绝不会是死亡和消失。相反,在新的理念、新的起点下,期货公司联手互联网的OTO模式会让我们一起走得更远,也比过去的二十年走得更快!我们有理由相信,期货公司通过精心准备和战略性部署,一定能够在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与机遇中化危为机,并散发出更加夺目的光彩!61
不由得想起了小米CEO雷军的那句名言:“只要站对了风口,猪都能飞上天”,期货业如何在互联网金融的大风大潮中找对、找准风口,值得拭目以待。
7.互联网金融机构之典当篇
前文在介绍P2P的“P2W”模式时已有所述:典当行业对接P2P网贷具有先天优势。在数千家的典当行中,不仅有“响當當”,还有2013年9月上线的“淘当铺”这一典型,这是一家目前国内领先的绝当品专业交流平台,汇聚了全国上千家典当行的数万件绝当商品,为国内及全球用户提供一个线上了解典当行,查看各典当行绝当品并可以在线交易的平台,从而促使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一个网络桥梁。淘当铺试图从两个角度改造这个行业:一是帮典当行搭建一个绝当品电商平台,销售物件帮助回款;二是从互联网金融角度,做融资需求与线下当铺的匹配和导流。藉此,淘当铺将试图构建一个打通典当产业链上下游的 O2O 平台。
互联网金融交易模式平台“雍和金融”联合河北省典当协会会员单位推出的“和典当系列产品”也引起了人们对互联网典当业务的极大关注。其“和典贷”系列产品,全部都属于典当。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这是互联网金融平台“试水”典当业务的典范,“典当业务与原来的担保业务相比,在借款周期方面时间相对较短,而回款额周期则更快。”雍和金融CEO邱世文表示,在第一还款源方面,债务人一般是急需流动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在目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情况下,典当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样的局面。如果能够再接合线上的公开、透明、便捷的优势,互联网金融携手典当之举对于争夺中小微企业客户、缓解其融资难题必将具有更大利处。
另一家互联网投融资平台“新联在线”携手华阳典当、长安典当打造的一款名为“安贷通”的典当债权流转理财产品也已上线。据新联在线董事长周伟强介绍,“我们在用最创新的方式在做最传统的金融行业”。由此,新联在线也开始正式踏出了传统典当业务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探索的第一步,此举得到广东省典当行业协会和广州市典当行业协会的高度认可和支持。作为传统典当业务是典型的质押贷款,业务规模受到注册资本的限制,通过与P2P平台对接,在P2P平台上将债权转移给投资者,典当行可以通过这种债权阶段性流转回笼这笔资金,再用这笔资金回流投放到运营中,解放了典当行资金的流动性,有助于突破注册资本的限制。典当与P2P行业的结合将使双方业务迎来新的元素,也将是目前典当行业走出困局的一条新出路。
国外一家专做奢侈品典当业务的网上典当行Borro,也颇为值得关注。Borro的用户可抵押贷款的东西包括工艺品、金银珠宝、古玩、高级手表、豪华汽车、珍藏酒等奢侈品。同时,Borro平台还支持在线交易,尽可能地为用户节约了时间和精力,因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青睐,发展迅速。
典当行的触网,尤其是与P2P平台的对接,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典当行的互联网化在互联网金融的大时代,也已渐成趋势,这对于整个典当行业来讲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究竟在大浪淘沙之后,谁将胜出,甚或割据一方,也很值得期待。
8.互联网金融机构之其他篇
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的大时代面前,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机构几乎无一例外地勇敢地拥抱上去,一展高低。而对于相对势弱的期货、典当等行业来讲,也都在力争其应有的一席之地,遍地开花,甚是热闹。除此之外,如小贷公司、融租租赁、担保公司等,也都将面临着新的考验,也都各俱特有的优势。此类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之路或互联网化也都在逐一上演,我们将其称归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其他篇。
一如小贷公司,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9月末,全国共有7398家,贷款余额7535亿元,其中数量排名前四甲的是江苏,555家;辽宁508家,内蒙古473家;安徽464家。贷款全额排名前三甲的是江苏,1127.56亿;浙江,862.95亿;四川480.74亿。规模优势非常惊人。而阿里、腾讯、百度、京东、苏宁、携程、搜房网、唯品会等互联网巨头的布局小贷业务,更是让这一行业多了些新的玩法和思路。可以预见,今后,互联网企业进军小贷领域的个案只会越来越多,对于实体的传统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更多的经营模式进入将会刺激传统小额贷款公司创新服务模式和设计更新的产品,一起做大做强小额贷款这一蛋糕。
再如担保公司,在互联网金融的广阔前景面前,也被担保业界视为是进行创新,寻找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的潜力所在。当百度“百发”这一产品发布时,一家担保巨头的名字——“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已跃然纸上,成为该金融产品的担保合作方。而担保公司对接P2P平台的模式则更为普遍,如陕西的“金开贷”,上线运营两个月以来交易规模达8000多万元,其市场运营采用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其线下流程中除了平台对项目实地调查、通过审核确定发布贷款项目之外,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审核担保公司、授予担保公司可担保额度、担保公司推荐贷款项目,进而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全额连带担保,做到司达成合作意向。而由重庆市四川商会会员企业投资10亿元“抱团”打造的“重庆华夏川商融资担保公项目独立。目前“金开贷”已与省内十多家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与另外十多家融资担保公司”则于2014年8月正式成立,将直接第三方公司合作,打造P2P网贷融资平台,涉足互联网金融。62如果再算上2014年初重庆兴农担保有限公司上线的“贷贷兴隆”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及遂后三峡担保集团宣布重点打造的“金宝保”互联网金融平台,仅重庆一市就至少已有3家担保公司“低调”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
对于融资租赁,无论其被称作金融业务也好,类金融业务也好,早晚也要被裹进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中去。作为目前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而又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中禁锢得最为严重,所以融资租赁业也渴望变革,非常希望建立起新的市场和融资方式的力量,如此一来,融资租赁公司的思维模式、商业模式、营销模式、研发模式、运营模式、服务模式等,都将以互联网为出发点进行重构。而截至2013年底,融资租赁全行业资产规模已累计突破2万亿元,如何盘活这笔庞大的租赁资产,把应收的债权变现,使众多苦于资金短缺、融资渠道狭窄的融资租赁公司能够有源源不断的活水就变成了现实之思。2013年5月,一家专注于融资租赁项目的P2B网贷平台“普资华企”悄然上线,迅速吸引了融资租赁业界的关注,也成为融资租赁与互联网金融融合的开端。2014年3月,另一家融资租赁债权交易平台“拾财贷”也开始正式上线,其在为投资者提供互联网金融理财渠道的同时,也为融资租赁处置租赁资产、开辟资金来源增加了新的渠道。
而据壹财经合伙人左文辉的介绍:融资租赁资产与互联网金融平台结合的基本思路是将打包的租赁债权通过互联网平台出售,基于租赁资产比较安全的特性,既可以为租赁公司提供融资,也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低风险的投资产品。目前融资租赁和互联网金融有3种可能结合的模式:收益权转让模式、委托租赁模式和杠杆租赁模式。63因此,融资租赁的互联网金融之路还是大有前途的。
上述几种互联网金融机构在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快车道上将如何被书写,尚需时日观察,也期待会有更多的创新,一起为互联网金融的战局点亮新的辉煌。
(七)大数据金融模式
大数据金融是指依托于海量的、非机构化的数据,通过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处理方式,对数据进行专业化的挖掘和分析,并与传统金融服务相结合,开展相关资金融通工作的一类互联网金融模式。64其重点在于突出数据尤其是大数据的价值;重心是在大数据的基础上挖掘有益的、有用的、有价值的小数据;其基础在于数据的来源要合法、真实、准确和持续;关键,则在于数据的抓取、筛选、分析和处理能力。
大数据金融模式的本质在于通过大数据的价值运用形成一类商业模式,其可分为平台大数据模式和供应链金融模式,当前国内均有比较典范的应用者,下面进行逐一分析。
1.平台大数据模式
平台大数据模式主要是指能够拥有或者汇集大大小小众多商户的一类平台型企业,凭借其多年累积、集聚的交易数据或消费数据,通过自设或联合第三方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向企业或者个人提供金融服务。这是一种典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比较突出的有阿里系和百度系提供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比如,阿里系中的阿里小贷公司,主要通过汇聚淘宝、天猫、一淘、阿里巴巴B2C平台等客户的有效数据,为其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其余额宝可以看作是支付宝的扩展,是支付宝在大数据基础上的一次金融创新。其中,阿里小贷还可以进一步运用信贷资产证券化(ABS)、信托等方式进一步盘活资金,以缓解资本金受限影响放贷规模这一问题,进一步实现金融创新。不仅如此,阿里系还依据其电商平台在垂直领域的信息、数据抓取优势,然后通过对所积聚的大数据进行云端分析和处理,据此开发、实践出了一套独特的风控模型,有效解决了客户风险系数的测评、信用价值的预估和后续风险的把控,以将贷款违约率控制在一个比较低的、相对安全的警戒水平。
再如,百度系的做法,其主要在于突出其在综合网络搜索领域坐拥中国60%左右的搜索市场的龙头地位,进而利用于平台上的5亿用户开展金融服务。2013年9月,百度设立百度小贷,就是其迈出的实质性一步。百度小贷主要针对的是“百度推广”的老客户,这些中小企业能够做广告、买搜索关键字,从经营规模和运营能力来说具备一定的实力,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具有一定的基础。但是纯搜索这种商业模式,用户停留的时间一般非常短,而且粘性不高,数据的抓取具有一定的难度,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百度开始整合“百度推广”、“百度电商”、“百度金融”、“百度理财”、“百度证券”、“百度小贷”等版块的数据,以进一步汇聚海量用户的数据深度,提升平台的价值宽度,夯实其原初的由搜索起家逐步积累的数据厚度,最终打造出其大数据金融模型。同时,百度还可以利用其平台优势,联合更多的金融机构开展更多的在线金融服务,提供更多的在线金融产品,当然,其也完全可以像阿里系一样,充分利用其在大数据处理方面的技术分析能力,自建或者帮忙金融机构构建更全面、更科学的风控模式,促进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和转型。
2.供应链金融模式
这是一种以大型电商或行业龙头企业为主导的大数据金融模式,其建立在海量交易数据的基础上,作为整个供应链核心端的企业,或以信息提供方的身份或以担保方的方式,通过和银行、小贷等机构合作,为产业链条中的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性金融服务的一类互联网金融做法。这一模式有关键在于有效把握客户的上下游两端,而由居于核心端的企业来做,就必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诸多拥有此类资源优势的企业所青睐和心动。京东系是这一模式的代表,苏宁系、腾讯系等互联网公司都蠢蠢欲动。
京东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始于2012年11月,京东商城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向京东的合作供应商提供金融服务。京东当时供应商超过1万家,此举的目的是通过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供应商加快资金流转。截至当年年底,京东已累计融资15亿美元,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京东当时的模式主要是其利用主导地位,起到对信息进行确认审核、担保或提供信息的作用,其并没有实质上对用户提供资金的融通,这一职责仍旧由银行或别的资金供给方担任。京东在这一模式中的价值,在于其能够为银行提供流量、数据或信息,而由于银行竞争的同质性,故尔银行将成为“附庸”。其实,京东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就是京东对供应商、银行的深度绑定:从供应商的角度来看,主要是由于金融借贷需要信用凭证,其往往和支付、物流等供应链环节紧密对接,通过供应商在支付、物流上的数据和凭证进行抵押担保。这也意味着,供应商一旦要申请金融贷款服务,需要在物流、支付上与京东深度对接,因此很难脱离京东的生态圈。而从银行的角度看,互联网手段正在驱动银行做出改变。银行希望放款更便捷,同时缩短放款时间,这也是银行积极搭建供应链金融网络的原因,不过涉及到融资,就一定要用到信用评价体系,银行需要借助京东来了解上游供应商的情况。
那么,京东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究竟如何呢?总体来说,京东向其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供应商委托贷款融资、营收账款资产包计划等服务,解决供应商传统担保不足情况下的融资需求。供应商无需在银行拥有授信额度即可获得融资,降低融资门槛;利用委托贷款,可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业务利润。贷款来源为15家银行提供的100亿元授信额度,京东提供交易数据,进行贷款申请的审核,向银行提交申请。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浮10%-30%,贷款额度基本在几百万元左右,大的供应商会达到上千万,小的在二十几万到三十几万之间,大约已累计放款几十亿元。同时,京东面向企业还推出小额信用贷款、流水贷款、联保贷款、票据兑现、应收账款融资、境内外保理业务等具体金融服务;面向个人推出保险、理财、黄金、信用交易等金融服务构想。给业界带来了非常大的想像空间。
2013年7月,京东金融事业部成立。其现有的业务板块分为5个,分别是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支付业务、平台业务及众筹业务。其中,供应链金融对于京东生态圈的构建与形成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供应链金融业务平台服务对象将定位于上游供应商、京东合作伙伴、生态圈上下游等。同年12月,继与银行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后,京东还推出了其首款自营供应链金融产品——“京保贝”,京东的供应链金融版图再次扩张。不同于先前“银行出钱,京东推荐可授信客户”的模式,在“京保贝”中,京东集核心企业与贷款方角色于一体,融资款项全部由京东自有资金提供。截至2014年1月底,“京保贝”实现累计融资额超过10亿元,为京东自营供应链金融的首战打出了不错的开局。65此后,京东将继续发力含供应链金融、京东小金库、京东白条、京东众筹、京东理财等为一体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为用户提供多种不同类型的金融产品。而这将是京东完成以技术为驱动的大数据金融业务布局其京东生态圈的重要一环。
敦煌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与京东比较相似。敦煌网创立于2004年,定位于“用淘宝的方式卖阿里巴巴B2B上的货物”,即是一家以中小额B2B海外电子商务为业务重点的电子商务企业。其早于2011年就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发行了e贷通、e单通、e保通等三种基于订单的贷款。截至2013年8月,仅申请e贷通的卖家达到1000个,累计贷款额达亿元。2013年5月,敦煌网又和招商银行合作发行联名金融服务卡“生意一卡通”,提供融资、结算、理财一体化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到3个月申请客户就已达到2000多个。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敦煌的做法是中国电商涉足供应链金融的前辈。
慧聪也是供应链金融的先行者之一。慧聪网成立于1992年,是国内领先的B2B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早在2013年1月慧聪网就携手中国民生银行推出“民生慧聪新e贷”白金信用卡,该产品可以为慧聪网的买卖通会员企业提供50万元以下的信用贷款。除此之外,慧聪网还在自己的金融服务频道提供了网商贷、人人贷、邮政小额贷、拍拍贷等多款金融产品,这些产品分别由慧聪网与相关的贷款机构合作(如宜信公司、人人贷公司、邮政银行和拍拍贷),主要提供给其会员使用,大多数均无须抵押。慧聪网在此过程中主要承担推荐和评估人的角色,目的是为合作伙伴降低融资风险,为在线交易提供资金支持。由此观之,慧聪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采用的也是与银行等第三方机构合作的方式,主要通过将电商平台数据转化为这些机构认可的信用额度,帮助其依此完成独立审批、发放贷款。
腾讯系也已设立财付通网络金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前海微众银行,取得了小贷和银行两块牌照,其布局供应链金融的图谋也将一一落实。在“2013虹桥贸易论坛”上,腾讯旗下的电商平台易迅网CEO卜广齐就已表示希望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打造供应商金融平台,未来可以让部分资金成本比较高的合作伙伴能够在这个体系中做到零资金的投入。腾讯电商将通过建立供应链、大数据、快速物流网络和供应链金融四大平台,构建一个新型的客户关系系统,让所有的参与者能够共享新体系下的利益,实现产业共赢。66而随着微信的发展,其用户量的逐渐增加,腾讯如果能够实现线上线下的严密结合,进一步整合其旗下客户各种有用的大数据,然后通过自己的小贷和银行开展自营供应链金融服务,其竞争优势将非常明显,也将创造出有别于京东、慧聪、敦煌等供应链金融模式。
苏宁系,作为国内传统零售连锁商业巨头,其累积了二十多年的供应链管理经验是其发力电商金融业务,尤其是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天然优势。2012年12月,聚资金实力、品牌资源、供应链优势、消费者数据等多重优势于一身的苏宁宣布设立“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正式进军电商金融。与此同时,苏宁还与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平安银行、汇丰银行等国内外7家知名银行合作,开展“银行保理”授信业务。这两块共同构建了苏宁的供应链金融版图。而电商金融业务作为电商产业链的衍生服务,其准入成本较高,非常考验企业的资金链、供应链和信息链能力。苏宁的供应链金融以合作银行数量多、金融产品可选择性强而备受供应商关注。2013年,苏宁通过挖掘海量交易数据金矿,进一步上线主要面对其上下游供应商的“池融资”(库存贷)、“省心贷”(账期贷)、“贴现易”三款信贷产品;2014年9月,苏宁再次宣布投入10亿成立“供应商成长专项基金”――供应商在向苏宁进行融资时,苏宁将拿出专项资金,通过利息补贴的形式反哺供应商,最高补贴为苏宁信贷利息的20%,以此助力其供应链中的中小微企业融取发展资金。苏宁的上述一系列举动的意义不仅在于为客户信用评级模型提供持续、准确、实时的数据支持,为供应商融资难的状况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帮助其成长,还在于加快苏宁自身的开放平台建设,实现“超电器化”的宏伟战略,更在于通过对苏宁线上线下供应链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促进供应链、物流、金融三个环节高效融合,以最终形成面向消费者、供应链的,集“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完整的金融服务板块,促进其快速发展和转型。
电商的供应链金融之路如火如荼,其他互联网公司也不甘寂寞。如搜房网也于2013年12月发布成立“金融服务平台”,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的绿色通道,为其会员提供精选的第三方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其在买房、卖房、租房及家居装修等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当然,搜房网除此之外,也开始了对一系列众筹购房的尝试,效果还不错,场面非常火暴。
携程网――这家在线旅游的龙头企业亦未能免俗,接连推出了“携程宝”和“程涨宝”两款有着金融理财概念的产品,也取得了不错的体验和成果。
途牛网,据悉也在通过收集、筛选和计算海量数据来整合信息,酝酿供应链集成,有布局供应链金融之势。而其2014年10月推出的针对出境保证金融资的一款旅游消费信贷产品“牛客贷”算是第一次涉足在线金融服务。“牛客贷”主要联合第三方P2P平台为出境游客中需要办理出境保证金的一类客户提供垫付保证金的金融信贷服务,游客足不出户,只需花1分钟即可完成在线申请,也无需再去银行开户、转账、解冻等;相关资金由P2P平台审核、放款和垫付,游客如期归来后即自动还款,非常便捷。除此之外,早前途牛也已经与中信银行、渣打银行等合作推出了一系列创享旅游金融服务,这次“牛客贷”的推出,无疑标志着其正在进一步向金融的更深层次进行互联网化的渗透。
2014年7月,余额宝和淘宝旅行宣布联合推出“旅游宝”,即消费者用余额宝购买淘宝旅行的产品后,钱可以继续冻结在余额宝账户中,一直到“确认收货”之前,都可以享受余额宝收益。这些动作无不表明,互联网公司已经开始意识到过去的做法过于偏重产品设计和价格竞争,往往忽视了消费者尤为关注的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最终导致客户在黏性和忠诚度方面都比较势弱。其实金融服务已经嵌入了原有服务的各个交易环节,只是自身未能做到金融服务的有效延伸,造成了金融服务支持的不足,也就完成不少一个生态圈的闭环建设。因此,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给了这些互联网公司重新洗牌的机会。相信在经历持续一段时间的、新一轮的竞争和洗牌之后,这些互联网公司的格局必将面临新的分布与调整。
当然,互联网金融来势汹汹,基于大数据运用的供应链金融在几乎成为大型电商平台标配的同时,传统行业巨头,尤其是拥有供应链优势地位的传统企业也不甘落后,有的借力互联网继续深挖早已开展的供应链金融,提升附加价值;有的则是追赶互联网金融的浪潮,进行传统业务的创新,开启了掘金供应链金融之路。
如宝钢集团,2013年5月挂牌成立了上海钢铁交易中心,将依托于2003年就已开始运营的“宝时达”和新近成立的“范达城”、“来客圈”等电子交易平台获取大量有效数据,为互联网金融的布局提供信用体系。其中“宝时达”为销售宝钢集团自有产品的电子交易平台,“范达城”是主要销售除宝钢之外其他品牌产品的电子交易平台,“来客圈”是撮合交易模式下的钢铁行业电子商务平台。67
再如付融宝,这家于2013年11月开始上线的集理财、融资、第三方支付、金融产品搜索为一体的网络投融资及金融资产交易综合服务平台,它依托中地集团的背景,开创了独特的“P2C+供应链融资”的模式,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了多样化的产业链融资模式。比如,“担保公司担保+资产抵质押融资”、“小贷公司担保+资产抵质押融资”、“电商公司担保+供应链融资代采购”、“电商公司担保+供应链融资货押”、“电商公司担保+供应链融资保理”、“商票质押担保+背书转让”以及“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等,这些融资模式的整合形成了付融宝的供应链金融生态圈。
来自国外的一条信息则更为惊人:欧盟委员会于2014年10月发布公告称,将自2015年1月1日起,利用“地平线2020”科研规划向大数据价值协会等合作方进行超过5亿欧元的投资,而合作伙伴的投资将超过20亿欧元,总计投入逾25亿欧元,共同致力于促进数据行业发展。通过这一合作,将大力推动在金融、能源、制造业和医疗保健等行业产生一些颠覆性的大数据理念,增强欧洲地区在大数据领域的实力,并为未来发展数据驱动型经济打下基础。
由此可见,在当前的大数据时代下,“数据+金融”这一互联网金融模式已经悄然兴起,甚至逐渐流行开来,已经引起全球的高度关注。其同已有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诸多途径在本质上是类似的,都是为了创造一个低成本的、信息完全对称的市场结构,因此,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只有社会公共数据信息真正实现联网、开放与共享,并鼓励真实数据生产的体制、机制真正得以建立,大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才能拥有比较适宜的生态环境。因而,前面要走的路还很长,任重而道远。
 
不论如何,在大数据金融模式中,平台大数据模式和供应链金融模式可以说是各有千秋。在这里各路企业各施所能,各领风骚,尽显风流。尤其是供应链金融模式,必将通过金融的血液进一步渗透上下游两端,进而增强用户的体验与黏性,实现各自生态圈的形成与闭合。至于能否最终形成更强、更大的产业互联网金融,那将是下篇的论述了。
(八)产业互联网金融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上文所述的“供应链金融”也是产业互联网金融的重要一环,但鉴于产业互联网金融的内容极为丰富和宏大,已成长为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之一,故专门对此专章论述。
在当下的中国商业语境下,互联网金融已然成为一门显学。不仅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对此趋之若鹜,就连国内传统产业的诸多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对此也垂涎不已,开始纷纷加入这一战局,构成了当前互联网金融的产业金融篇。“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变成了基础设施,所有的企业都必须是互联网企业;而在产融结合的时代背景下,所有的企业除了实业属性之外,还必须要有金融属性,所以整个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的背后是互联网金融的中国梦。”68在“清科2014中国股权投资与并购年会”上,清科研究中心董事总经理符星华的如上诠释,无疑道出了“产业+互联网+金融”这一产业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精髓和真谛。
北汽集团的尝试,被业界视为是产业互联网金融这一模式的雏形,也可以看作是这一动作的代表。2013年,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开始积极关注新经济趋势和高成长产业,具有较好成长前景的传统产业以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等均成为其涉猎范围。尤其是互联网金融,能够充分发挥北汽集团在其生态链中有效地解决供应商和其他客户在资金方面的压力这一优势。不仅如此,2014年8月,北汽集团还与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共同发起设立一支百亿级的产业基金,而该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之一就是产业金融服务,以打造产融合作的新标杆,实现北汽集团在新经济、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布局。与此同时,北汽集团还在积极发展汽车金融、车联网、汽车智能服务等新型服务,将汽车定位于是“硬件+软件”的结合体,并对汽车产业的价值链进行重构,以实现从单纯的制造型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转变。这些动作,契合了一定的互联网思维,在未来,汽车将不仅仅是交通工具,更是人们移动的信息终端和交互性的生活场景,这里将会产生新的消费需求和市场机会,因此,汽车与互联网的融合已近在咫尺,车企的新的商业模式将会诞生。
宝钢集团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前文已有所述,其依托上海钢铁交易中心建立的钢铁行业电商平台,以及其旗下的“电商+第三方支付”是其布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两大平台,因而具有非常明显的平台优势。宝钢模式对于传统企业的启示比较多:宝钢作为传统的工业企业,紧随互联网金融趋势却又不落窠臼,通过做大做强电子商务平台以获取大量有效数据,为布局互联网金融提供信用评价体系;再通过与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多家银行建立基于供应链的深度金融合作,获得融资渠道,为布局互联网金融提供资金来源;最后完成金融业务平台的搭建,以联结客户与资金两端,为布局互联网金融提供通道。通过三措并举,建立起数据、资金与业务通道的三角模型,成功地完成了布局互联网金融的战略转型。因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对于传统企业、甚至电商来讲,都具有很好的战略示范作用。
而万达集团,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不动产运营商,有消息称其也要组建金融集团了。当然,万达集团拥有的不仅仅是全国一百多个万达广场,其还是全世界最大的院线经营商――万达的票房约占全球票房的20%,其也是拥有全世界最大五星级饭店的业主,还有一个庞大的百货集团等等巨型产业资本。这些产业资本不仅帮万达集团沉淀了天文数字级的资金,还汇聚了巨大的人流、物流和物理设施,因而,2014年8月,万达集团宣布与百度、腾讯进行战略合作,共同出资在香港注册成立万达电子商务公司,计划的一期投资即已高达人民币 50 亿元之巨。此一目标非常明显:万达拥有全球最大的线下商业平台, 通过与百度、腾讯两大巨头合作,万达电商将成为全球最大的 O2O 电商平台。今后,万达、百度、腾讯将在打通账号与会员体系、打造支付与互联网金融产品、建立通用积分联盟、大数据融合、Wi-Fi 共享、产品整合、流量引入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三方将联手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账号及会员体系,探索创新性互联网金融产品;建立国内最大的通用积分联盟及平台;同时,万达、百度、腾讯三方还将建立大数据联盟,实现优势资源大数据融合,共同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用户体验。
万达集团的做法无疑踩中了线上线下融合这一未来商业终端和电商公司发展的大趋势,拒绝与趋势为敌,力争计划用未来几年的时间,在传统万达线下产业的基础上,再造一个“网上万达”,真正实现 O2O的 落地,为行业探索 O2O 的发展模式再添一员猛将。为何用“再添”一语,因为,此前,2013年6月,家电连锁巨头苏宁已率先整合起苏宁电器、乐购仕与苏宁易购,拉开了线上线下同价的O2O尝试的大幕。而2013年10月,电商巨头阿里也宣布与银泰商业集团达成O2O战略合作,35家银泰百货实体店将成为天猫的线下体验店以满足消费者不同需求及购物体验,当然,未来双方还将在系统层面、库存、会员、服务流程等方面深入合作,今后阿里自建天猫实体体验店也完全有可能。由此可见,产业与互联网、金融的融合,抑或互联网与产业、金融的融合,更或金融与产业、互联网的融合,共同打造了产业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给人们带来无数惊喜,也赚足了眼球,期待能够形成一个产业核变量的路径吧。
对于上述产融结合的模式即产业互联网金融在产业里的实际应用,清科将其总结其三点:第一是生态圈的互联网金融,这一类型中,如何把你的员工、你的供应链上下游的资源拉拢进来非常的关键;第二是产业互联网金融的抓手是做资金的归集;第三是产业互联网金融的重点是重新构建资金在产业生态圈内的有效流通——因为这些资金原来就有,但是放在银行,并没有反哺到产业实业,并且生态圈的凝聚力是越来越弱。69这一模式的有效成型,也标志着互联网金融开始进入到3.0时代。70
关于产业互联网金融,还有一些P2P网贷平台也意欲染指,且大多是从宣传、实践构建全产业链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为切入点的。比如2014年10月上线的“九金所”,即以“国内首家房地产全产业链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为营销亮点。其创始团队是来自房地产、金融和互联网行业的资深人士,旨在为社会富余资金和具有融资需求的房地产及上游供应链企业提供信息登记、交易撮合等居间中介服务,实现投资者财富增值和助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其专注于细分行业,深耕细作,聚焦发展,以树立房地产全产业链互联网金融第一品牌。
而隶属于香港上市公司“中国信贷(HK08207)”的“第一车贷”平台,则定位于是中国第一家专业汽车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第一车贷”专注于汽车流通环节中金融产品的研发与运营,为新车经销商、二手车经销商、汽车用品商、汽车物流商、汽车消费者等提供汽车产业链环节的各类金融产品。业务涵盖汽车经销商经营性贷款服务、零售增值金融服务、汽车个人消费贷款服务、二手车认证评估服务等专业化的汽车金融服务。截至2014年10月,“第一车贷”已经在二手车个人消费贷款、新车4S店库存融资、零配件企业融资、汽车物流营业性贷款以及汽车租赁二手车抵押贷款等方面均有所涉足,真正做到了汽车全产业链金融服务的覆盖融合,打造起一个汽车产业链金融生态圈,从而实现了传统汽车金融到汽车金融互联网化的蝶变。71
而在汽车、钢贸、电商、房地产等行业进军产业互连网金融之外,物流行业,也有顺丰在前、全峰在后的次第尝试。顺丰快递,先是在2010年“E商圈”运营时推出了其支付工具“顺丰宝”并于2011年底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其后2013年年底,顺丰金融保险事业部宣告成立,目前已推出的服务包括针对银行业的信用卡、白金卡专送业务,以及针对保险行业的保单专送业务。后来,在20143月又有消息传出,顺丰金融业务被命名为“顺银金融”,其瞄准的客户类型将包括顺丰速运的客户,尤其是合作紧密的电商企业,提供支付、供应链融资等服务。而顺丰金融未来的走向更接近供应链端,特别是在客户货款结算方面具有想象空间。现阶段,顺丰已启动服饰、手机等多个类目的供应链解决方案,除仓储配送外,还支持代收货款、垫付货款、逾限退费等多样化的增值服务。同年7月,顺丰又上线了汇票专送业务,为购货、供货的企业银行之间提供票据流转服务等,其金融触角和金融概念已颇具雏形。而全峰快递,在20149月也发布了其互联网金融产品“E收贷”:全峰通过搭建P2P平台,然后借助其庞大的用户群、信用体系以及面对面常态化的服务模式等优势,经过专业的风控手段了解借款人(网点、供应商、商家)经营情况后,可为其提供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小额资金贷款。因此,准确的说,全峰快递已经从最基本的传统寄递物流服务开始将触角延伸至高端的互联网和金融体系。
 由此可见,产业互联网金融模式大有向纵深发展的趋势,在产业链的广度之外,兼具起深度和广度的双重特征。而互联网金融的商业模式也开始“由轻转重”――已越来越多的和实业、产业和传统行业相结合。相信,随着互联网金融对传统行业的进一步渗透,越来越多的产业互联网金融模式将横空出世,一起期待!
 
上文关于互联网金融模式已前后论述了八种主要模式,基本上涵盖了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若干主流模式。当然,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任何想穷尽一切办法将互联网金融模式做一完全归纳的做法将被证实是无奈之举。下面,本文将继续探讨如下两类辅助模式――因为,一是与上述八种主要模式的内容可能存在大部分重合,二是兼有比上述八种模式更多的内涵之处,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三是可以重点论述几款互联网金融产品,增加大家对互联网金融的深刻理解,四是具有相对更广泛的包容性之宽度,短期内能够融入更多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可以保障这一分类模式的延续性。故而,本文才决定给予了“八大主类、二大辅类”这一探讨模式,不成熟之外,求各界谅解。
(九)互联网金融渠道
互联网金融渠道,是指利用电子商务网站庞大的用户群,将金融产品和网络服务深度结合,借助互联网渠道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用户可直接在网上购买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同时这部分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转账支付等。相较于传统金融产品,具有不限购买门槛、无手续费、随时赎回等优点。72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互联网金融是一次“渠道”的革命,故而,也才有互联网金融渠道这一模式之说。
互联网金融渠道相较于传统金融机构的渠道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可以归结为“3A”,即Anytime(任何时间)、Anywhere(任何地方)和Anyway(任何方式)。73换一种说法就是,互联网金融渠道的优势可以体现在无时不在、无地不在和无处不在,甚至在方式方法的选择上也具有超级的优越性。比如网上购物、移动支付、网上理财、虚拟货币等等,让传统的商业行为近如指端、触手可及;甚至可以以无形的方式完成一切支付和交易――这就是渠道价值的朴素而直观的优势。而如果单从金融――资金融通角度来看,P2P网贷和众筹融资的渠道价值也是极其明显的:借助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的工具,P2P网贷和众筹融资一个提供债权、一个提供股权,两相辉映,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并起发力,共同谱写了互联网金融最耀眼的“金色两翼”。
互联网金融渠道的价值让很多从业者垂涎不已,我们看到的情况是:目前,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大都在从各自优势领域出发,从两头切入:第三方支付企业、P2P网贷平台利用互联网平台介入金融服务业(如支付宝推出的“余额宝”、“付融宝”推出的金融超市);百度、京东、新浪、网易借助本身作为互联网企业的平台优势开展网络借贷、金融理财等金融服务;以银行、证券为代表的金融业,则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出网上银行、电子银行乃至电子商务平台(如中国工商银行的“融e购”、中国银河证券的“网上商城”),掀起渠道的电子化革命。这些,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这一大时代背景下,在供需信息几乎完全对称、交易成本极低的条件下,快速形成了“充分交易可能性集合”,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民间借贷、个人投资等渠道问题变得简单、易行,再一次验证了“渠道革命”的魅力和“普惠金融”的效果。74
因此,渠道也可以看成是其他几乎所有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精髓。不管有的人说大数据时代,应该是数据为王;有的人说,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应该风控为首;有的人说互联网金融是大鳄间的游戏,资金实力最为重要;还有人说互联网时代,技术最为重要。众说纷纭,不一而足。笔者认为,客观地说,上述论断均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当我们剖开表象,深入剖析之后,终会发现,未来的互联网金融时代,渠道为王。75甚至唯有渠道,才是王者。
试举两个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互联网消费行为的例子加以说明,并深化大家对互联网金融渠道这一概念及其价值的理解。76
例一是,购买机票。大家长途出行,一般会选择最快捷的方式――坐飞机,那么,机票我们一般在哪里买?不管我们乘坐的是东方航空、南方航空还是其他任何一家航空公司的班机,当前主流的购票方式绝对不是去向这些家航空公司进行直接购买,也不会上他们的电子商务网站购买,甚至也会放弃向一些电话订票的票务代理机构进行购买,而是越来越多地选择携程、同程、艺龙、淘宝等网络服务平台。这些网络服务平台作为渠道,拥有了超乎想象的议价能力,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便宜、优惠的折扣机票,购票方式还相当便捷,因而,在吸引消费者前来平台购票的同时,还进一步与消费者之间形成了一定的黏性,“渠道+黏性”就形成并稳固了这些平台的王者地位。当然,预订酒店也存在类似的情形。
例二是,买电风扇。夏天到了,比如我们想购买一台电风扇,“美的”牌的。我们一般会怎么办?很简单,我们可能很自然便登录京东商城,当然,也有可能会去苏宁易购、国美在线等,一样的道理。因为他们这些网上商城一来由于没有线上实体店的诸多成本,可以做到便宜,二来购买方便,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选机、购机、付款、送货上门、调试安装等一系列流程,理所当然地会成为很多网民的首选购机方式。这还不是渠道价值的全貌――渠道价值的进一步体现是,我们虽然因为购买“美的”的电风扇而成为美的集团的客户,美的也拥有了我们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消费信息及相应数据,但如果需要再次购买时,我们的选择绝对不会是向美的去直接购买,而是还是会选择上京东、苏宁或国美等,这些电商平台,将再次从美的手中赚取相关平台费用。这就是电商平台的渠道价值。
由此可见,在互联网时代或移动互联网时代,这些互联网渠道的提供商将拥有充分的渠道优势,也会形成可观的渠道收益。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渠道为王”理念,也正是如此。下面也有两例加以直观说明。77
一例是阿里系。阿里巴巴很早就确定了“平台、金融、大数据”这三大未来发展策略。这一策略的重心就是平台,是渠道。阿里系的阿里小贷、淘宝信用贷款、余额宝以及即将成立的浙江网商银行,一起风风光光加速布局互联网金融的态势,从目前的火爆程度来看,阿里金融几乎成为整个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行业的代言人。但试想一下,阿里系如果没有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阿里巴巴平台、淘宝、天猫、支付宝等等这些功能极其强大的B2C、C2C等电商渠道和第三方支付渠道,吸引着数以亿计的用户,阿里的大数据从何而来?金融服务从何开始,从哪提供?归根结底,阿里系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成功还是其掌握了渠道,是互联网金融渠道这一模式的成功!
一例是融360。2013年7月,作为金融垂直搜索平台的“融360” CEO叶大清对外宣布近期完成了B轮3000万美元融资,领头的投资机构为红杉资本。如此例推的话,我们可以估算出此次融360的B轮融资的估值已经超过上亿美金。但我们登录融360的网站不难发现,整个界面非常简洁;而客观地说,融360平台的技术含量并不是那么高,做金融搜索门户的起步门槛也较低,那为什么融360会获得风投的青睐呢?融360的价值究竟在哪?一举融得3000万美元的巨额资金,其为什么?又凭什么?这就要对其业务模式进行分析:融360目前的收入来源除了占比很小的广告费之外,80%以上的收入都来自于为金融机构等资金方导出有价值的流量来赚取中间费用。这背后体现的,就是融360作为渠道的价值。当这些互联网金融渠道发展到一定阶段,拥有一定的品牌并积极了足够大的流量之后,它就有可能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百度+天猫”,也就会成为各大金融机构、小贷公司、信托、基金的重要渠道。当这些机构、基金、客户云聚于此的时候,当一个互联网金融版的“京东”、“携程”甚何““百度+天猫”成型时,一个亿元美金的估值是否又显得太低了呢?――这里面反映出的思维就是互联网金融渠道的价值思维,渠道为王的思维。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在互联网金融这一体系中,渠道的变化可以说是翻来覆去的,渠道效率也带来了无数商业机会,甚至完成了传统模式难以企及的一些壮举,比如中国建设银行,仅2013年前十个月通过互联网销售的理财产品就高达近45000亿元,占全行理财产品销量的63.5% ;“余额宝”在数月之内可以将一只“T+0”版的货币基金的销售额做到一个千亿元的规模并得以跻身基金业的TOP10;它的兄弟“招财宝”,上线仅4个月,其销售的理财产品就冲到了120亿之巨……
当然,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一切尽有可能,一切也不尽可能;互联网金融的“红与黑”均将上演。因为,作为一种创新――当然,比较激进的创新,能够最终取得成功,还有待观察。但“在我们准备或者没有准备、接受或者还没有接受之间,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时代金融的新生态,已经以摧枯拉朽之势,大大的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改造、改变了众多传统行业。那么金融脱媒、银行业会否成为新世纪恐龙?新生的互联网金融如何走,走多远?走到哪里去?有哪些商业机会?互联网金融时代,是否真正渠道为王?有太多的问题值得我们去探索、去追寻。我们拭目以待。”78
而对于此,也就是说“渠道为王”的时代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中又能维系多久,西南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发中心业务总监许维鸿的“三段论”颇为值得关注。许的“三段论”指出,“渠道为王”的时代只是互联网金融的初级阶段,而“产品为王”、“寡头垄断”才是其发展的未来。具体来说就是互联网金融将经历渠道为王、产品为王和寡头垄断这三个阶段79
第一个阶段即现阶段为“渠道为王”:因为中国真正的市场化改革不过短短三十年左右的时间。由于国际贸易红利、城市化红利和人口红利等因素,中国经济的爆炸式增长历程本质上是“增量资产货币化”过程,是以土地、住宅、矿产等资产增值和新发行货币的动态平衡过程。在金融领域,以“中农工建交”为主体的国有商业银行体系,成为最大的受益者——政府不仅是最大的股东,也成为金融信用体系的最终担保人。在以往政府信用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和广大居民的理财需求,一直存在金融服务不足的现象,所以互联网金融一诞生,借助互联网的渠道优势,就具备了相当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话语权;“余额宝”、“人人贷”等模式的快速发展就是最好的例证。而在互联网金融的这一初级阶段,诸如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掌握了网络客户、流量和平台的渠道优势的互联网公司,将是最大的赢家。
第二个阶段是“产品为王”的时代,即将到来。其代表性事件是“金融天猫”的出现,即专业的网络信用链条平台出现——网络金融服务的品牌化,此时,金融服务的供需双方能直接沟通,监管机构也能要求经营者在整体上控制信贷风险,在“利率市场化”、“资产证券化”等大背景下,现在理财市场商业银行“大而标准”的服务,将被互联网金融“小而美且有特色”的服务所取代。因为,在这一时代,作为表征的互联网金融领域,泛资管产品的品牌化后,服务对象不仅包括资产管理个人客户,也包括投融资需求的广大企业:融资企业、理财顾问、基金经理、高净值个人等客户诉求,都被扁平化了;成千上万“小而美”的金融服务,“量体裁衣”般摆放在潜在客户面前。当然,此处的“金融天猫”绝不是简简单单地把诸如投顾咨询之类的金融服务产品化后在现有“天猫”平台出售,而是金融业真正开始通过主动网络增信,践行互联网“分享、协作、普惠、选择自由和民主”的精神。还有,“金融天猫”的出现,不仅会对现有的金融企业构成实质的威胁,也会压缩现有网络渠道的利润空间。这也符合金融作为服务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渠道利润会随着“市场饱和程度的提高、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降低”而逐步变薄;取而代之的利润主要来源,必然是金融服务的差异化创新能力。而随着“金融天猫”逐渐成型后,银行家的货币掮客职能将消失,互联网渠道的话语权也会被淡化,越来越多的金融衍生品将为金融产品的多样化添砖加瓦,“产品”和“服务”的主要价值将得到凸显。
第三阶段是“寡头垄断”阶段,代表着未来的趋势。因为经过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第二阶段,用户的需求将被互联网精准的客户定位所充分挖掘,整个金融行业也进入到“O2O”(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品牌竞争阶段。要知道,金融本身也是一种虚拟化的信用链条服务,这和互联网在形式上是一致的。金融的“O2O”比起诸如物流、零售行业,信用数据模型的整合要更加流畅和方便。而且,在这一阶段,由于互联网技术革命带来的低门槛竞争以及不可避免的成本负担,最终将把新兴的各种“"金融天猫”投融资平台,整合成少数几个金融寡头。换言之,经过互联网的洗礼,金融市场将比没有互联网技术的时代,更加集中、垄断。传统银行、券商赖以生存的专业投资能力,才是互联网金融的硬道理;在一定阶段,利用其对金融行业本身的理解优势,参股甚至控股某个金融天猫,也许是一个双赢的选择。最后,随着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扩张、保险集团的业务多元化、证券公司的批发业务逆袭,中国金融市场将被剩下的少数几个“牌照刘全、品牌同一、跨国经营、金融混业”的集团所垄断,其余的金融企业只能在其有优势的细分市场生存。而现有的金融市场参与者,要想成为笑到最后那些金融混业集团之一,没有互联网精神中“对人的尊重”是不可想象的,毕竟彼时客户的需求已经大大升级了——很多商业银行口头喊了多年的“社区银行”,被互联网技术带到了现实,大的品牌金融社区实现了更高意义、虚拟化的、更人性化的“社交金融”。“金融天猫们”很难再以一个所谓创新的业态领域存在,其技术和精神已融入到金融行业发展的主流之中,金融服务的供需双方都依赖社区的规模效应,还有其管理者在监管机构的增信与背书。而且,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进一步减小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金融天猫的差异化产品竞争会压缩通常意义的服务利润,以至于最后不排斥在同一金融品牌下和谐共生。更为重要的是,金融监管对大小机构一视同仁,应对监管的成本负担,使得一家一户的小金融作坊难以在薄利时代下独善其身,更大更紧密的合伙制企业应运而生——现代企业的分工协作机理,无外乎是在新技术下再次发挥作用――这就是“寡头垄断”阶段形成的根本原因。也因此,很难讲是传统金融企业互联网化形成了最终的金融寡头,还是金融天猫的兼并重组诞生了崭新的金融垄断品牌。当然,互联网的文化基因注入,使得金融寡头的垄断地位变得不稳固了,大品牌的兴起和没落也许就在一刹那间。“城头变幻大王旗”的混业经营竞争,给了“专注于细分市场”的竞争者更多的想象空间――这也许正是互联网时代或互联网金融时代的魅力所在吧。
许的“三段论”具有一定的道理和价值,但在当下,互联网金融渠道将依然是竞争和角逐的主要战场,在这一战场上,将上演什么样的生动故事,我们一起期待。
(十)互联网金融产品
毋庸置疑,互联网金融时代,渠道和产品是最重要的两个价值考量。本部分将重点论述几款当前来看比较成功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尤其是“宝宝类”产品,来看一看这些“宝宝军团”是如何带来“大革命”的,以示启迪。
其一是“余额宝”。余额宝以“第三方支付+基金”的模式,开创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1.0时代。那么,何谓“余额宝”?它是于2013年6月上线的,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联合天弘基金推出的为个人用户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其性质是货币基金。其操作模式是用户通过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储蓄卡快捷支付(含卡通)等将资金转入余额宝且不收取任何手续费;通过余额宝,用户不仅能够得到收益,还能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像使用支付宝余额一样方便;用户在支付宝网站内就可以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同时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支付宝转账等支付功能。转入余额宝的资金在第二个工作日由基金公司进行份额确认,对已确认的份额会开始计算收益。也就是说通过“余额宝”,用户存留在支付宝的资金不仅能拿到“利息,而且和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相比收益更高,同时还不影响购物支出和一般转出,实现了余额理财的指端化、便捷化,小微收益的直观化、体验化等。
作为一款“貌不惊人”但发展迅猛,以致形成颠覆思维的创新产品,余额宝从诞生到现在经历了一系列重大事件:2013年6月5日,支付宝宣布推出“余额宝”;17日,正式上线;当月21日,因违规被责令备案但未被叫停;11月15日,规模突破1000亿;12月31日,余额宝共为客户盈利总计17.9亿元;2014年1月,余额宝规模突破2500亿;3月,根据研究机构理柏(Lipper)提供的数据,余额宝已积累了至少5000亿元人民币存款,成为全球第四大货币基金;6月,用户数超过1亿户;7月2日,规模逼近6000亿……这些事件的背后,承载的是诸多波折,也就是在这些波折中,成就了这款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史上的标志性地位。
“余额宝”也并非发端于中国,更不是阿里的首创。美国大名鼎鼎的第三方支付公司Paypal在1999年时创立了第一支MMF(Money Market Fund,货币市场基金),被视为是“余额宝”的“先驱”。到2007年,Paypal的MMF规模一举发展到10亿美元,美国市场上MMF规模得到蓬勃发展,到2008年达到了3.75万亿美元的规模。但在同年,美国爆发了“次贷危机”并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撑起MMF快速成长的两大基石──现金级别流动性和保本纷纷垮掉。以往被认为安全的MMF全部陷入困境,大量MMF 破天荒第一次Break the buck(1元MMF不值票面价),不再保本。最后,经过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联手对其中一小部分MMF提供暂时担保,才保住了72个MMF的命运,但MMF市场也被摧毁待尽。此后,美联储为了刺激经济,实行超低利率政策,把短期利率压倒接近0%,货币市场基金收益降至0.04%,Paypal和其他在金融风暴后幸存的MMF都大幅亏本,很多MMF先后都无奈地退出这个市场。2011年7月,Paypal清盘并关闭了该款产品,美国版“余额宝”寿终正寝。80这就是“余额宝”在美国的命运。
日本也曾出现过类似“余额宝”的理财产品。是由日本排名第一的电商网站“乐天市场”推出的,主要是为了方便消费者购物而设立的,并没有余额宝这么高的收益,当然也没有那样的火爆。但是因为在本世纪初很长一段时间内,日本银行都实行零利率政策,这使得投资基金的高利率显得很有吸引力。加上日本政府的大力扶持,日本基金市场一度掀起购买狂潮。但在2005年,日本爆发了“活力门”81等一系列震惊证券市场的事件,让日本人谈基金色变。与此同时,日本政府出台了保护投资者的法律,为了防范社会问题的再度发生,建立了严格的监管制度,市场利率被压得很低:货币基金收益低了,就不会出现大批投资者蜂拥而至的现象,利润微薄的情况下,基金公司更不可能和互联网合作去分摊利润。加上日本央行也渐渐结束了长达六年的零利率政策,日本人对购买基金的兴趣更加减弱。虽然银行利率不高,但却使得不少保守的日本民众改变投资取向,毕竟存在银行里更为安全。82不久,日本版的“余额宝”便销声匿迹了。
可以看出,“余额宝们”还是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的,美国版“余额宝”和日本版“余额宝”均皆败北的警钟值得各界再次聆听。至于这一模式在中国的复制能否最终“笑到最后”暂切不论,但毫无疑问,支付宝版的“余额宝”在当下的中国,已经以其创造性的模式汇聚了庞大的用户群体,也改变了不少阶层的理财习惯,冲击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存款或服务模式,掀起了金融界和互联网界的一片“腥风血雨”,当然,也成为了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模式中尤为重要的一支力量。作为在中国这片新的土地上的新的模式的新的尝试,还是颇值期待的,毕竟它洗礼了一番中国旧有的传统金融模式,动摇了金融权贵长久的高高在上的垄断地位,使得更多的人,尤其是小微群体可以深刻地感受到了平等、民主、普惠等互联网及互联网金融的精神,助于了一个行业即金融行业的革新,架接了两个领域即互联网与金融领域的融合,并进一步衍生了诸多互联网金融的新模式、新品种,丰富了一个原本金融服务相对“贫瘠”但却有着13亿人口的国家的金融产业,让几乎每个人都可以在金融的雨露中欢悦嬉戏、自由出入、分享收益――作为一个先行者,创新者,遑论成败,均值尊敬。
其二是“票据宝”。票据宝以“第三方支付+票据”的模式,开创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2.0时代。那么,何谓“票据宝”?它是2014年6月上线的,由深圳市票据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创立的互联网第一金融票据理财平台,即这是一个专业为企业用户及个人用户打造的一个票据融资、票据理财的金融服务平台,也是一家致力于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交易的互联网金融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票据宝”的理财模式中,该票据就是银行承兑汇票,所以根据《票据法》规定,由银行无条件兑付。票据到期后,银行将按照票据金额无条件支付给该票据的所有人。由于有银行担保,所以银行对委托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单位有一定要求,一般情况下会要求企业存入票据金额等值的保证金至票据到期时解付,也有些企业向银行存入票据金额百分之几十的保证金,但必须银行向企业做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并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信用额度,如果没有银行授信是没有开据银行承兑汇票资格的。故尔,“票据宝”便将融资方锁定为国内新兴产业下的优质企业。这些企业有着良好的实体经营,有发展前景的项目,有能提供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同时有融资需求以促进自己的高速发展。票据宝将引导投资者的金融资本流向这些有投资价值的企业,推动产业发展,同时带给投资者更高的回报。这就是票据宝的存在价值和盈利驱动。

而且,在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下,普通散户投资者一般不具备投资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需要通过一定的金融机构途径去审批和购买,而通过“票据宝”这样一个互联网票据理财产品平台,投资者可以实现对银行承兑汇票的间接投资行为,如此一来,也就有助于进一步带动票据市场的流动性,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线上的流动性,进一步将票据的价值进行线上挖掘和重塑,可谓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又一里程碑。



42〕邱郧:“‘互联网信托’——P2B网络借贷模式探析”,载《互联网金融》2014年第3期。
43〕“Commonbond公司募资1亿美元 用于拓展新型学生贷款业务”,载《投资与合作》2013年第10期。
44〕salsa:“夸克金融:精英人做草根事”,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14年8月22日第26版。
45〕参阅李静瑕:“宜信T2P模式引入信用保险机制”,载http://www.yicai.com/news/2014/08/4010458.html,2014年9月7日访问。
46〕参见胡萍:“信托与P2P联姻可行否?”,载《金融时报》2014年6月30日第8版。
47〕参阅程思思:“多家银行争推‘网贷’平台”,载http://finance.china.com.cn/roll/20130319/1337000.shtml,2014年9月8日访问。
48〕罗明雄:“互联网金融门户运营模式分析”,载http://stock.sohu.com/20140806/n403168904.shtml,2014年9月8日访问。
49〕参阅罗明雄:“互联网金融门户运营模式分析”,载http://stock.sohu.com/20140806/n403168904.shtml,2014年9月8日访问。
50〕 参见杨佼:“解构银行系P2P:业务差异化初现 部分平台商业模式待考”,载《第一财经日报》2014年9月16日。
51〕 因为“众安保险”的发起人阿里巴巴、腾讯、中国平安的掌门人分别为马云、马化腾和马明哲,故这一事件,被“戏称”为“三马”卖保险,一时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热闹话题。
52〕卢晓平:“互联网正在改写保险业原有格局”,载《上海证券报》2013年8月2日第1版。
53〕参阅陈建超:“互联网金融与信托业能产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载《金融时报》2014年9月25日。
54〕陶盈舟:“信托业触网尴尬转型高门槛难现蚂蚁搬家”,载《华夏时报》2013年11月30日。
55〕详见夏青:“信托认购嫁接互联网金融体验秒杀”,载《证券日报》2014年9月26日。
56〕“分级债基金”,是指通过对基金收益分配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约定收益与浮动收益的两类基金份额。预期风险和收益均较低且优先享受收益分配的部分,称为“A类份额”,目前招财宝销售的分级债产品主要为“A类份额”。
57〕 俞悦:“互联网金融何时烧到期货业”,载《证券日报》2014年8月1日。  
60〕高永红、石敏:《期货公司如何拥抱互联网金融?》,载《中国期货》2014年第2期。
61〕高永红、石敏:《期货公司如何拥抱互联网金融?》,载《中国期货》2014年第2期。
62〕盛文、谭叙:“探索行业发展新模式 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我市多家担保公司进军互联网金融”,载《重庆日报》2014年8月22日第15版。
63〕 引自李万赋:《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机遇与挑战》,载《资本交易》2014年第9期。
64〕 参阅:罗明雄、唐颖、刘勇:《互联网金融》,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版,第9页。本部分内容参考了该书第六章“大数据金融”篇的相关资料,限于内容改动、调整幅度较大,未能一一引述,在此一并致谢。
65〕 章蔓菁:“京东供应链金融版图再扩”,载《金融&贸易》2014年第1期。
66〕黄远、王心馨:“腾讯电商拟建供应链金融平台”,载《第一财经日报》,2013年12月4日。
67〕参阅:罗明雄、唐颖、刘勇:《互联网金融》,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版,第159页。
68〕刘泉江:“产业+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模式由轻转重”,载《金融时报》2014年8月28日。
69〕参见刘泉江:“产业+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模式由轻转重”,载《金融时报》2014年8月28日。
70〕在2014年7月召开的“2014中国产业与互联网金融论坛”上,CIFC中国互联网金融联盟创始人王斌互联网金融归纳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13年以余额宝引发的互联网金融热潮,开启互联网金融元年,互联网金融进入1.0的起步发展阶段;第二个阶段,到2014年上半年P2P和众筹进一步推动,把互联网金融推到新阶段,可以看做互联网金融2.0阶段;接下来互联网发展到了互联网金融加产业,产业与互联网金融融合发展的阶段,就是互联网金融3.0时代。
71〕参见张海军:“互联网金融重塑汽车产业链”,载《华西都市报》2014年10月16日。
73〕潘玉蓉:“互联网金融将催生虚拟期货营业部”,载http://finance.21cn.com/stock/express/a/2013/1028/05/24716841.shtml,2014年10月21日访问。
74〕参阅聂伟柱:“金融互联网化:‘渠道革命’只是开始”,戴《第一财经日报》2012年7月6日。
75〕参阅罗明雄:“互联网金融时代,渠道为王?”,载http://www.cfc365.com/report/focus/2013-10-28/11411.shtml,2014年10月21日访问。
76〕参阅罗明雄:“互联网金融时代,渠道为王?”,载http://www.cfc365.com/report/focus/2013-10-28/11411.shtml,2014年10月21日访问。
77〕参阅罗明雄:“互联网金融时代,渠道为王?”,载http://www.cfc365.com/report/focus/2013-10-28/11411.shtml,2014年10月21日访问。
78〕罗明雄:“互联网金融时代,渠道为王?”,载http://www.cfc365.com/report/focus/2013-10-28/11411.shtml,2014年10月21日访问。
79〕参阅许维鸿:“互联网金融三段论”,载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bank/dsfzf/20131028/100417135110.shtml,2014年10月21日访问。
80〕参阅蔡凯龙:“美国版余额宝是如何垮掉的?”,载http://opinion.hexun.com/2014-02-17/162205305.html,2014年10月21日访问。
81〕“活力门危机”(英文:Livedoor shock;日文片假名:ライブドアショック),又称“活力门事件”。 2004年10月,活力门公司控股75%的日本“价值点击公司”(后更名为“活力门市场公司”)与“金钱生活出版社”(Money Live)进行等价交换,将“金钱生活出版社”变为自己的全资子公司。此外,“日本价值点击公司”在同年11月的结算短报中,虚增业绩,以推动股价上升。2006年1月16日,东京地方检察厅特搜部与日本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以活力门市场公司及其下属的子公司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有关规定,强行搜查活力门市场公司总部及其董事长堀江贵文的住所。次日,包括活力门公司相关的股票在内,日本股票市场受到这一消息的震撼,股价大幅下落,影响极大,整个市场开始陷入恐慌性抛售的混乱局面,形成广义上的活力门股灾。1月23日,堀江贵文被正式逮捕。由于这起事件是由日本活力门市场公司的丑闻引起的,因此被称为“活力门事件”。
82〕参阅陶韵西:“日美‘余额宝’好景不长”,载《法制晚报》2014年2月19日A30版。
发布人:苏延律师  发布时间: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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