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条件解读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条件解读
根据2012年5月23日颁布实施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务试点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简称“私募债”),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一) 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行业 |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20000万以下 |
工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以下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80000万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以下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以下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以下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以下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以下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以下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以下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以下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以下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以下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200000万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以下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以下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20000万以下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 |
(二) 一般条件
1、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
3、发行人不属于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
4、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
5、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6、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已与交易所签订合作备忘录;
7、发行人对还本付息的资金安排有明确方案;
8、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财务标准
1 |
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
50% |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1.5 |
|
速动比率 |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
1 |
|
利息保障倍数 |
(利润十财务费用)/财务费用 |
>300% |
|
2 |
净利润 |
结合企业规模进行评价,结合历史数据进行分析 |
——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
35% |
|
净资产收益率 |
税后利润/所有者权益 |
10% |
|
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取自现金流量表,可结合报告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
>0 |
附加: |
发债规模与企业现有规模比较 |
发债规模/企业资产总额 |
<=70%(该值越小越好,容易获得加分) |
该财务标准是券商内核的主要指标,并非硬性条件,但最好能够满足,容易获得加分。
(四) 关于担保
尽管《办法》中对发行人资质、信用评级、担保情况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但出于监控考虑,沪、深两大交易所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提高了增信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执行“无增信,不备案”的策略,从“鼓励发行人为私募债券提供适当比例的内外部增信措施”提升为“必须要担保等增信措施才能通过备案”。一些买方机构也普遍认可有信用增级的私募债,对没有增信的私募债券倾向于回避。
截至2012年10月底,沪深交易所已累计接受126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备案。除极个别情况外,绝大部分项目都提供了增信措施,增信方式主要包括第三方保证(大型企业、专业担保公司以及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抵押(土地、房产抵押)、质押(上市公司股权、应收账款质押)、债转股条款设计等诸多形式,有单独使用,也有结合使用,如自有资产抵押增信与第三方担保增信结合使用,含权条款与第三方保证担保结合运用等。从债券投资市场反响来看,优质资产抵(质)押、资信评级良好的第三方担保作为增信措施,是目前机构投资者,包括券商自营、资管产品以及基金专户最为认可的增信方式。
担保人的相关要求:
1 |
担保人资质 |
担保人资信及信用评价等级 |
国有或上市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具有AA以上评级 |
2 |
担保范围和方式 |
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
—— |
3 |
担保余额占净资产比重 |
担保余额/净资产 |
<10% |
4 |
担保人履约情况 |
结合担保人历史履约情况分析 |
—— |
5 |
其他担保重要事项 |
结合项目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
—— |
关于3,此担保余额为单项债务担保余额,且在实际执行中的要求更为严格,(该项一直存在争议)且担保人不得大量占用被担保人的资金。
(五) 其他
1 |
企业履约记录 |
无展期及不良记录 |
—— |
2 |
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 |
无展期及不良记录 |
—— |
3 |
或有负债 |
无重大未决诉讼、行政处罚;对外担保、企业资产抵押或质押等 |
—— |
4 |
内部管理及财务规范情况 |
|
—— |
5 |
企业已签署的重大业务合同 |
分析企业已签署或预计签署对未来收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合同,结合募集资金用途、预计现金流量进行分析 |
—— |